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企業雖然在03年通過環評,05年9月經環保驗收后正式生產運行。但是他們置暗管向周邊直接排放廢水,168人血鉛超標。
今年3月以來,浙江省臺州市路橋區上陶村168名村民被查出血鉛超標,經臺州市環保部門檢測,這是一起人為的鉛污染事件,路橋區人民檢察院認定臺州速起蓄電池有限公司對此負有責任。
縱橫點評:環境影響評價過關,只是企業開工的基本要求,而不是達標排放的必然保證。沒有環保部門行之有效的檢查監督,縱然企業環評過關,依然可能成為污染事件的罪魁禍首,切莫因環評合格而一勞永逸,更不要讓環評結果成為排污企業的保護傘。環評過關,只是過去時,無法代表現在和將來,切莫讓一紙合格文件蒙蔽了監督的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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