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的監管和被監管
其實早在2009年的時候,金融領域的有關專家就已經注意到了低碳領域信貸的風險問題。盡管當時正值全球經濟大蕭條,“低碳風”正熱的時候,很少有人站出來唱衰低碳領域,但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卻在當時給“低碳”信貸業務“潑涼水”,提醒業界當心低碳熱潮中潛藏的風險。
從目前來看,低碳經濟依然屬于新興產業,在中國的發展時間非常短。由于過去一直以來的高能耗工業項目的開展,近幾年開始,隨著全球氣候問題逐漸惡化,環保和低碳的概念才不斷被提出,而作為世界工廠的中國,在節能減排問題上則需要承擔更多的責任。于是政府部門開始大力提升低碳產業經濟的發展。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則需要在低碳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中積極發揮作用。
在很多情況下,一旦政府有了政策扶植,很多部門和企業就失去了自控能力。擴張,極力地擴張,要不就沒有,一旦有就盲目追逐,這就是中國經濟發展中常見的問題。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曾指出,以低碳經濟為代表的新的經濟增長模式已日漸成為后危機時代全球經濟復蘇的一個曙光。在大力倡導經濟結構調整的當下,我國發展低碳經濟已刻不容緩。但他仍提醒低碳經濟目前政策配套欠缺且技術發展并不成熟,銀行應注意其中的信貸風險。
這就是說,對于各種未來的低碳立項的信貸申請,金融機構一面需要積極鼓勵,一面也需要嚴格審查申請企業的資質。業內人士指出,有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瞄準低碳經濟領域,特別是在“十二五”規劃的藍圖下,打算大張旗鼓。但是低碳經濟領域也可能面臨“過剩”危機,如果扶持過度,信貸投放不夠嚴謹,過分隨意,有可能導致低碳經濟領域的負增長。
對此國內某些銀行已經開始準備應對“低碳”信貸風險的計劃。比如,建設銀行已與一些碳排放權交易所簽署了戰略協議,并專門成立了專題小組,深入研究碳交易市場的發展情況,對建行參與的方式和碳交易的風險收益進行了研究和測算,同時選定了部分分行和項目進行碳交易方面的試點營銷工作。
又如,興業銀行則專門成立了名為“可持續經營中心”的業務部,負責全行的能效金融、碳金融、環境金融等領域的業務經營和產品的營銷。同時在所有分行成立了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的職能部門,形成了覆蓋全行的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與協調體系。
除了金融機構對低碳項目信貸的監管之外,來自于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對于金融信貸系統的監管同樣重要。在現實情況中,以“低碳”為由頭的欺詐行為也時有發生,地方企業和銀行官官相護,相互勾結,利用“關系”來獲得信貸。此外,有些企業用低碳項目融資,但半路改道做起房地產開發的生意,這樣的事也都在媒體上曝過光。因此,對金融機構本身的信貸監管也很重要,因為低碳的理由往往足夠充分,所以就更需要謹防某些不良的信貸行為借題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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