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固鎮縣環保局6名官員,因為一個月內3次對轄區內一家企業進行檢查遭到投訴而被停職,而官方未在調查中發現這6人有違紀行為。縣委常委會領導解釋稱,頻頻檢查企業不利于當地的發展。(央視《新聞1+1》)
央視的報道中,反復重申一個觀點,就是經濟落后地區為了招商引資,常常可以無原則地替企業服務,甚至不惜蔑視相關法律。言下之意,安徽這6名環保官員也就成了當地領導追求經濟效應的犧牲品。
我不否認,在這件事中,環保執法確實被讓位于地方領導的錢袋子。但不得不注意到一個細節,所謂的環保執法,具體說來,就是工作人員三次上門,要求為新增加的鍋爐規模補辦環評,并補交新增的排污費。
我痛恨排污企業污染環境,并且認為,為了子孫后代甚至就是我們自己的生存環境,對這樣的企業絕對需要動用法律手段痛下殺手,但看看現在環保執法是怎么在執法?說到底就是收錢——收錢就給你辦個允許生產的證,收錢就允許你繼續排污。這種簡單地以罰代管,對環境保護究竟能起到多大的作用,令人十分懷疑。所以說,這6名官員,與其說是成了當地追求GDP的犧牲品,倒不如說是成了畸形環保執法方式的犧牲品。
說這些,并非是認同當地領導在這件事上的做法,但簡單地指責一些經濟落后地區的官員,為了經濟不惜犧牲環境,倒不如深刻地反思一下,我們在環保等方面收錢就放行的制度和執法方式,是不是同樣也是犧牲環境以賺取經濟利益。可惜的是,這種執法方式不是安徽固鎮一地存在的問題,更不是只在環保領域存在的問題,而成了當前許多職能部門行政的普遍現象。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