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違法者不僅要進行高額罰款、給予黨紀國法處分,而且要堅決拆除違章建筑,恢復風景原貌
大理洱海填湖造別墅事件,最近有了新的處理結果。
據報道,以洱海公園擴建名義進行的“洱海天域”別墅開發項目,從一開始就存在違紀違法問題,涉案的一些官員受到了追究查處。
可是,一排排別墅已經建成,聞名天下的情人湖還能恢復原貌嗎?
這些年來,各地風景名勝區,屢屢出現被占用開發事件。在一些地方,千百萬年形成的美麗湖泊在開發中消失,大自然鬼斧神工塑造的山川綴滿了別墅補丁,一處處人間美景變成了私人的后花園。這些違規開發,許多都給自然環境造成了不可逆轉的破壞。在輿論的壓力下,盡管有一些開發被勒令停止,相關責任人也受到了處理,然而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卻是覆水難收、原貌難復。
風景名勝,是大自然賜予的寶貴財富,屬于全體國人和子孫后代。“風景名勝區是不可再生的國家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必須依法保護”,“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出讓或變相出讓風景名勝區資源及風景區土地,也不得在風景區、名勝區內設立開發區、度假區”。國家的法律和政策白紙黑字,卻擋不住對一些風景名勝區的蠶食。
公然違法的背后,是一些地方干部和管理部門的眼前利益、小團體利益在作祟。在少數人眼里,違規開發利益再小,是屬于自己的;風景名勝的價值再大,是屬于國家的。小利是私利,往往占上風;大義是公義,往往落下風。即使問題被曝光,許多地方照顧的也是各方面的關系,看重的是小團體利益。正是違規的“低成本”,讓一些人有了公然違法的膽子。
以大理洱海填湖造別墅為例,2006年,原建設部辦公廳就曾向云南省建設廳下發通知,要求停止洱海風景區內的違規開發建設。但情人湖上的違規開發還是不停,甚至在媒體、公眾的質疑聲中,當地有關部門還視而不見,直至美麗的情人湖被填埋。
大理情人湖風貌難再,它留給我們的教訓同樣值得深刻吸取。若要各處風景名勝不在我們的時代消失殆盡,就不能再對各種破壞性開發姑息縱容,不能接受破壞帶來的既成事實,更不能讓違法者從中獲取巨額收益。對違法者不僅要進行高額罰款、給予黨紀國法處分,而且要堅決拆除違章建筑,恢復風景原貌。同時,也必須查處失職瀆職行為,追究應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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