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新京報記者采訪某違規電力企業的新聞報道也提到過:“電力項目先開工,再審批的現象在業界一直就有,這次環保部門出手相當嚴厲,停止了兩大電力集團所有其他項目的審批,很可能是另有原因”。不管是不是真的另有原因,筆者認為,前一階段政府管理體制的改革措施,確實對電力建設企業產生了一種迷惑作用。
讓人感到疑惑不解的還有許多。環保部新聞發言人在解釋叫停工程的理由時也強調“水電在中國占有重要地位,在常規能源中,水能資源僅次于煤炭。西南地區集中了中國75%以上的水能資源,因此《可再生能源法》中確定,水能是可再生能源國家鼓勵和支持開發利用。但是,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必須在保護生態基礎上有序開發,杜絕大、小公司“跑馬圈水”、“遍地開花”和干支流“齊頭并進”的現象”。
這樣的解釋,雖然肯定了國家支持水電的政策沒有變,但還是讓人有點摸不到頭腦。顯然,如果違反了“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必須在保護生態基礎上有序開發”,出現了“大、小公司‘跑馬圈水’、‘遍地開花’和干支流‘齊頭并進’的現象。”的水電規劃就不應該得到國家的批準,其項目更不應該得到前期施工“路條”。此外,如果國家真的鼓勵支持水電開發,似乎就不應該明知道已經正式開展前期建設工作之后,又不考慮工程施工的工期限制,莫名其妙的停滯環境評價的審批程序。
總之,國有獨資企業實際上相當于政府的打工者,一般來說在項目管理問題上,只要政府部門發出的政策指令明確,國有企業的管理者是完全沒有必要去違規操作的。但是,在具體工作中,如何判別是個別政府部門甚至是個別工作人員的工作失職,還是國家政策或者政府的意圖發生了變化,對于企業管理者來說確實有一定的難度。此次所出現的國有企業違規建設被叫停的問題,應該說主要是我們國家政策和管理體制上的沖突所造成的。
不過,社會各界也普遍認為叫停著這幾個工程也有某種積極的意義。客觀地說在我國的電力建設上,最近幾年確實出現了總體規模失控的現象。然而,盡管我國的電力建設總體規模過大,但是,我國水電建設的規模不僅不能說失控,反而應該說受到了壓制。我們希望此次環保部的重拳出擊,能夠一舉改變我國電力能源結構不斷惡化的趨勢。保證能源電力行業的科學發展。
目前有關政府部門已經派出督察組,監督解決違規建設問題。它至少可以結束目前名義上我國政策大力支持的水電開發項目,被無休止的拖下去的局面。既然已經被叫停,政府管理部門必然就會拿出明確的處理意見,不會再讓企業管理者和全國的民眾總是在無休止的猜測了。從這一點上看,即使被叫停的金沙江中游的水電項目,比起至今還讓人摸不著頭腦的怒江的水電開發,還應該算是幸運的。我們相信,通過這次事件的處理,將會推進我們國家的體制的改革,有助于解決好國家科學發展與政府管理體制的矛盾。(文/水博)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