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調查到的信息,馬勇得出一些判斷——
首先,這家企業違法排污是有前科的,且當地環保部門對其曾進行過多次處罰,但這家企業仍舊我行我素。這說明當地環保部門拿這家企業也沒辦法,如果再去找環保部門投訴,可能又會陷入“罰款——排污——罰款——再排污”的惡性循環,難以徹底解決污染問題。其次,按照企業的承諾,必須做到廢水零排放。只要再排污,一定是偷排。再次,企業污染所影響的南明河屬公共環境,雖遭多年污染卻沒有人出頭。
中華環保聯合會聯合了當地的一家社團組織——貴陽公眾環境教育中心,共同向貴州省清鎮市人民法院提起環境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定扒造紙廠立即停止向河道排放污水。
法院逮住了正在偷排的企業
接到兩家社團組織的訴狀后,法院當日就審查立案。根據中華環保聯合會提出的申請,法院的法官、法警幾天后就到定扒造紙廠進行了證據保全,并現場將這家企業的違法排污逮了個正著,當時的污染情況與中華環保聯合會在訴狀中描述的完全一致。而企業的負責人也在現場承認,每天晚上7點到第二天早上7點,都會偷排污水。
法院還委托貴陽市環境監測中心對該廠排放的污水取樣檢測。數據證明,該企業確實超標排放。
對這起環境公益訴訟,法院還進行了另一個嘗試:在判決前,責令企業先停止排污。負責審理此案的清鎮市人民法院法官羅光黔說,如果等到判決后,再責令企業停止排污,就意味著,企業還要繼續污染環境。所以,當中華環保聯合會提出要先予執行時,法庭支持了他們的請求。
以往老百姓打不起環境維權官司,還有一個原因,是拿不出污染評估費、鑒定費。羅光黔說,在這起案件中,法庭也嘗試了申請環保基金資助鑒定。清鎮市人民法院的環保法庭曾經跟當地“兩湖一庫保護基金會”達成共識,在對環境公益訴訟的相關設計評估、鑒定、檢測分析等費用支出問題上,基金會將予以支持。這也是全國公益訴訟案件中,首個鑒定費用得到基金會幫助的案例。
清鎮法院的環保法庭專門聽取了專家咨詢委員會的意見。專家們分析,這家造紙廠生產能力小,屬于國家產業結構調整中應關停的高污染、高能耗的小企業。要實現真正的零排放,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并且要嚴格管理,從企業的現狀來看,很難實現。所以,專家建議關停這家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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