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鎮化的推進,人口的激增勢必導致垃圾圍城愈演愈烈。相對填埋等技術,垃圾經焚燒后不僅可大幅降低體積,從中獲得電力能源,避免填埋等處理方式對地下水和土壤可能產生的二次污染,更可解決我國各級城市人均面積和耕地面積緊張的難題。
據了解,我國每年產生的生活垃圾高達2.5億噸,占世界總量的1/4,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將以8%-10%的速度增長。其中,我國大中型城市每年產生的生活垃圾達1.61億噸。垃圾資源豐富,為
垃圾發電發展提供了條件。
垃圾焚燒發電政策利好不斷
可以確定,垃圾焚燒是現階段和未來一段時期我國最有效的
垃圾處理手段,政策上也給予了高度支持。
2016年11月,環保部等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建設高標準清潔焚燒項目,同時對現有垃圾焚燒電廠要結合技術工藝、設施設備運行管理中的問題展開專項整治,對整治不達標的將依法關停。
2016年12月,國家能源局發布的《
生物質能“十三五”發展規劃》提出,加快應用現代垃圾焚燒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提高垃圾焚燒發電環保水平,穩步發展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實現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750萬千瓦。
2016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十三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提出至2020年垃圾焚燒處理能力要在總無害化處理能力占54%。
多重原因疊加釀就推廣難題
但不得不承認,由于此前監管的欠缺,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確實存在問題,也因此導致了公眾的不信任。
國家能源局
新能源司司長朱明認為,目前一些地方垃圾發電項目出現了明顯的“鄰避”效應,甚至出現群體性事件,主要原因是,群眾對垃圾焚燒發電技術及相關的污染物處理技術不了解,產生恐懼心理,對垃圾發電一概排斥;地方政府主體責任沒有發揮出來、監管不到位,項目公開透明不夠,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存在一定的問題;一些已建垃圾處理設施運行不規范,污染物處理不過關,引發群體意見。
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總工程師徐海云也坦言,目前國內已建成的垃圾焚燒發電廠有兩種不良傾向。有些地方花巨資引入先進技術設備,運行管理水平卻很低,導致環保排放不合格;有些企業“掛羊頭賣狗肉”,打著垃圾焚燒的招牌,搞的卻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小火電”。
對癥下藥:讓“鄰避”變為“鄰利”
針對垃圾焚燒發電推廣過程中遭遇的難題,清華大學環境學院固體廢物控制研究所教授聶永豐指出,我國應既重視焚燒技術的提高,也要加強對垃圾焚燒廠運營的管理和監管,特別是焚燒廠內部的運行管理是重點。同時,也要加強政府和公眾對焚燒廠外部的運行監管,以此來促進垃圾焚燒廠的規范運營。
除此之外,還需通過加強行業管理,對焚燒廠進行無害化等級評估,形成保證焚燒廠良好運營的管理體制。政府部門更是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政策,加強監管,把“建立全過程、多層級風險防范體系”真正細化落實,做到杜絕違法排放和造假行為。
綜上,只有制定更嚴格的排放標準,統一規劃垃圾焚燒發電廠的選址,繼續加強垃圾焚燒發電技術研發,優化垃圾收集、分類、中轉、儲存、焚燒等流程,確保垃圾焚燒發電綠色發展。才能真正讓“鄰避”變為“鄰利”,共享發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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