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河北省環保廳獲悉,“十二五”期間,河北篩選單位能耗高、排放總量大、示范作用強的30個縣(市、區)和30家重點企業,實施“雙三十”節能減排示范工程,連續三年或五年算總賬時未完成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人、政府分管負責人引咎辭職。
節能減排應該成為硬任務,“十二五”期間不能完成任務的當然應該承擔責任。但我以為,這項工作現在就得抓,同時還要科學合理地把節能減排指標分攤到各個年度,而不能像“十一五”期間那樣,前四年“抓而不緊”,第五年的上半年還是“等于不抓”,到了2010年的下半年,才知道真的可能與政績、官帽掛鉤,于是“牛下河拽尾巴”,結果就來了個突擊拉閘限電。
所以,我以為,河北省“十二五”對節能減排的考核辦法很不完善,只是宣布要讓沒有完成指標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引咎辭職還不行,還應該宣布,突擊拉閘限電,即使完成了節能減排任務,有關領導依然要引咎辭職。這是同一事物的兩個側面,只抓一點,丟掉另一點,肯定是錯的。因為通過拉閘限電而完成節能減排指標的人,不僅無功,而且有過。拉閘限電影響經濟的健康發展,影響百姓的正常生活,更嚴重的是,拉閘限電的結果將使節能減排的效果化為烏有,甚至因為購買柴油發電,反而增加了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具體到河北省,2010年的拉閘限電是全國的重災區,其中衡水市又是重中之重。該市被全國媒體曝光的就有兩個:一個是安平縣實行“無差別限電”。縣里企事業單位、公共設施和普通百姓全都包括在內,分三批每天限電22小時,以實現其節能減排的目標。在輿論質疑和國家發改委介入之后,安平縣于9月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此道歉,該限電措施被叫停。最令人憤慨的是,就在安平縣拉閘限電被叫停之后不到一個月,與安平同屬于衡水市的棗強縣也躋身“拉閘限電”之列,每天僅向居民供電4小時。衡水市長高宏志甚至向各縣、市、區主要負責人喊話,要“用鋼的手段、鐵的措施,拿出不惜犧牲暫時發展的魄力,全力做好節能減排各項工作”。
在考核政府節能減排指標時,對違規拉閘限電者不能視為完成指標,這個建議不僅是對河北省提出的,更是對國家發改委提出的。2010年,發改委雖然多次出面制止拉閘限電做法,但結果有關地方并不買賬,禁令成了雞毛。原因在于,我們只強調完不成指標要被問責,沒有強調禁止用拉閘限電來完成指標,更沒有明確懲罰措施。這是去年工作的一個教訓,在“十二五”抓節能減排時理應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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