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監督管理嚴格開展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加強對企業環保違法行為的監督管理,“先上市后環保整改”的情況將不再獲許。(2月22日《人民日報》)
未完成減排禁上市,這把“綠劍”亮得好!這是繼“綠色信貸”、“綠色外貿”和“綠色保險”之后有又一記環保重拳,彰顯環保部以零容忍態勢、對違法排污企業堅決說“不”的信心與決心。
早點拿到上市的環保門票,就等于為企業增加了融資的籌碼。對要融資或者再融資的企業來說,合適的時間窗口很關鍵。企業的一些環保問題,如主要污染處理設施的改造不能馬上解決,環保部曾對此網開一面,要求企業給出承諾,在一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但如今這一招不靈了,“要上市先環保”,就是通過抬高環保門檻,積極地預防“黑色”公司進入資本市場的源頭之舉。這一舉措表明,以“組合拳”為主要特征的環保聯動機制正在形成,以法律手段為主導,融合全方位行政調控、經濟手段、市場力量和公民參與的綜合手段將給力環保執法。
要看到這是“逼出來”的一把“綠劍”。2009年12月底對上市公司的專項后督查結果表明,接受督查的上市公司下屬90個企業中有85家實施了環保整改措施、完成環保整改全部承諾事項的企業僅有58家。2010年5月,環保部對后督查情況發出通報,紫金礦業等11家上市公司,因未完成上市前曾承諾需整改的環保問題被通報批評。其后的幾個月內,紫金礦業污染事故震驚全國。許多案例一再表明,先上市后整改,只能是權宜之舉,絕非長效之策。在企業做大做強,掌控大量社會資源,備受當地政府寵愛的現實背景之下,指望企業以自身環境責任意識來治污達標,清欠環境賬,顯然是靠不住。必須與時俱進,在經濟轉型和產業調整中亮出“綠劍”,讓綠色企業率先上市。可見預見,作為“綠色證券”重頭戲的“上市門檻”對環保不達標的“黑色企業”將是致命一擊。
告別“先上車后買票”需企業積極應對。環保部此舉將“逼迫”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必須在申請前及時落實整改,否則將直接影響再融資進程和企業的發展走向。在節能減排大環境下,人們環保意識越來越強,一些高污染的化工、造紙、醫藥等企業若環保不達標,發展和融資將受限制,這將提高資本市場的社會責任感。顯而易見,企業上市的環保門檻提高了,賺干凈的錢才能做大。“綠劍”當頭,“大塊頭”應有“大智慧”,在發展中竭盡企業的社會責任,一方面應積極配合環保部門做好申請上市前置條件的準備與核查,一方面要加大對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力度,按期完成治污達標和節能減排指標。果如是,企業“環保會考”必然出現兩種答卷,沒有第三條捷徑可走。其一是優秀的上市公司一如既往地承當起環境責任的答卷,而另一種則是徘徊于環保門檻之外,坐失良機、痛定思痛,祭出壯士斷臂般的剛性整改舉措,最終交上一份完美的環保答卷換來股市入場券。
上市先減排的“綠劍”對環保部門及其聯動部門也是一道考題。首先要做到一夫當關,萬夫莫開,決不能前門亮出明規則,后門卻有潛規則網開一面。這需要從制度上規范企業上市的環保審批權,通過公開透明的公權力運作程序,接受全方面的社會監督,使之成為鐵板一塊的剛性門檻。其次,環保監管只能加強,不能削弱。不能讓企業為了上市搞“躲貓貓”,明為減排達標,實為偷排偷放,暗道排污。因此,環保部門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不能因為有了上市門檻,就懈怠放縱,應運用現代監控手段強化現場督查,嚴格處罰,加大非法排污的成本,從源頭杜絕威脅民眾生命安全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唯有此,才合乎上市環保門檻的設置初衷與制度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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