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在收到陜西省環保廳就渭河水污染開出的第一張罰單后,西安迅速做出反應,整治了西安流域的污染企業是一種將功補過,那么寶雞從今年1月份后,連續數個月都收到超標處罰單,就讓很多人都看不明白:是罰的太少不起作用,還是水污染已經“積重難返”?
渭河歷來被稱為關中的母親河,數千年來滋養出關中地區豐富的人文歷史。然而,就是這樣一條河,在工業污染和城市擴張的雙重壓力下,變成了“關中下水道”,這是渭河不能承受之重,更是生活在渭河流域的無數百姓無法承受之重。
然而,對于很多一切以經濟發展為導向的地方政府來說,治理就意味著砍掉落后產能,犧牲GDP,犧牲政績。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成了地方政府的“兩難”選擇。所以,在有些時候,對于那些沒有污水處理設備或者偷排污水的企業也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對于那些沒有經費運轉的生活污水處理廠、垃圾場也就得過且過運行一天算一天。畢竟一條河里的水,誰能說得清到底是哪里污染了哪里?說不清的事,自然也就沒有多少人會太在意。
盡管污染不是政府造成的,而一個不爭的事實卻是:越是政府監管不到位的地方,水污染也就越嚴重。所幸,從2010年開始,陜西省開始實施《渭河流域水污染補償實施方案(試行)》,簡單的說就是上游污染了水源,就要為下游買單。這次買單的不是一個個污染企業,而是當地政府。
治理水污染,加大了對政府的責與罰,明確了各地政府和官員的職責,出現了水污染,就不是一句簡單的“污染的水是從上面來的”能推諉掉的。不管有多少客觀原因,事實放在那里,渭河寶雞段的水污染確實超標了,寶雞半年被罰了150萬元,遠遠高于其他沿渭城市,這對當地政府來說,的確是一件傷“臉面”的事。
如果傷了政府的面子,能夠引起政府治理渭河迅速行動,對于渭河來說,也不失為一件幸事。
西安、咸陽行動了,罰過一次后,人們看到的是這兩個市流域的水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寶雞雖然行動有些遲緩,但相應的處理措施也已啟動。
水污染治理是一項長期工程,治理渭河污染問題更是刻不容緩,各級政府不應等到傷了“臉面”,才繃緊“環保”這根本應時刻緊繃的弦。 (王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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