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馬道口村9組6歲女童苗凡最先被查出鉛含量異常,也許鳳翔縣長青鎮的村民們還不知道血鉛已經嚴重侵害了他們的身體。若“血鉛事件”沒有曝光,很難想象長青鎮居民還將承受怎樣的苦痛。
雖然事后鳳翔縣政府緊急啟動擱淺幾年的搬遷計劃,并宣稱要對“禍首”是否冶煉公司徹查,同時,對鉛含量超標的人群免費診治?;蛟S是巧合,不久前,湖南瀏陽因為鎘污染事故曾備受各界關注,雖然事后瀏陽市試圖亡羊補牢,但依然難免遭到公眾的責難。
又一個環境污染后的“馬后炮”,對于政府的“補救措施”,多數群眾并不滿意。而事實上,鳳翔縣長青鎮“血鉛事件”本可避免。據《經濟參考報》報道,幾年前,考慮到可能帶來的污染,陜西東嶺集團冶煉公司建廠之初就曾與當地政府約定在三年內對附近居民實施搬遷,然而,在“重發展、輕環保”觀念影響下,因為一些“客觀原因”,搬遷計劃被束之高閣。
如果,搬遷計劃能在幾年前實施,“血鉛事件”還會發生嗎?為何當初對村民承諾搬遷,之后又將計劃束之高閣?“客觀原因”到底是什么原因?僅僅是因為長青工業園區規劃調整等原因,還是另有隱情?如果僅僅是因為長青工業園區規劃調整等原因,我想這理由太過牽強,既然向群眾做出承諾,豈能因此而不予兌現?作為環保部門,我想不會不知道污染會給群眾帶來多大的損失吧?因此,群眾對政府部門的“馬后炮”不滿也不足為怪了!
不可否認,由于東嶺集團冶煉公司落戶鳳翔縣,并幾乎成為該縣工業強縣的一大支點,使得貧窮落后的農業大縣鳳翔縣在幾年內一躍成為陜西經濟發展的“明星縣”。但是經濟發展了,環境問題卻出來了,群眾受傷了??梢哉f,“血鉛事件”的發生,再次折射出當前一些地方政府在大力招商引資時不顧群眾利益的弊病。當前,一些地方政府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和拉動地方經濟,不顧環境可能遭到破壞并因此給人們群眾帶來的危害。當事故發生后,政府有關部門才站出來表示將予以“徹查原因”和“積極應對”,若事故沒有浮出水面,有關部門便得過且過。
因此,筆者認為,鳳翔縣對于“血鉛事件”的處理,不應止于調查污染原因和事后將曾經束之高閣的“搬遷計劃”緊急實施,相關監管部門理應受到行政問責。盡管鳳翔縣有關部門已經積極籌備兩年內將“危險地帶”的村民搬離,或許長青鎮居民將能逃離“血鉛”的困擾。
但是類似污染后的“馬后炮”何時能結束?有關部門不能總是在群眾利益受到損失了才站出來表示“事后處理”吧?筆者希望,有關部門在發展經濟時,不能罔顧群眾利益而只求財稅的數字效益。畢竟,治理污染不能總是“馬后炮”! 禹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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