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上旬召開的全國污染防治工作座談會,把解決危害群眾健康的重金屬污染問題列為2010年污染防治工作的頭等大事,讓這些年呼吁“好好管一管重金屬污染”的群眾為之欣喜。
按照科學分類,重金屬約有45種,人們聽得多見得多的有銅、鉛、鋅、鐵、鈷、鎳、錳、鎘、汞、鎢、鉬、金、銀等,群眾呼吁管一管的重金屬,是指鉛、鎘、汞、鉻、錳,外加類金屬的砷。之所以要管,并不是重金屬本身有什么罪過,而是在回收、冶煉、加工過程中或是以其為原料從事生產的過程中,不少企業超標排放,導致這些重金屬在空氣、水體、土壤中超過一定的濃度。重金屬不能被生物降解,如果被人類直接吸收或者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必然引起不同程度的重金屬中毒。
的確,重金屬行業不僅對增強國力貢獻很大,而且是地方財稅的重要來源,但是這些年它卻背上了重污染的惡名。不必諱言,目前全國許多地方都存在重金屬污染,受害的群眾叫苦連天。不下大力氣治理重金屬污染,既不利于行業的健康發展,也無法實現黨和政府“讓群眾喝上干凈的水,呼吸清潔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的莊嚴承諾。
重金屬污染,表面看是企業法律意識不強,長期違法排污所致,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重經濟、輕環保,基層政府和職能部門對這類企業疏于監管。重金屬污染短時期內可能不會被人察覺,它在企業周邊環境和人體中積累到一定程度才顯示危害。這幾年發生的重金屬污染事件,有的由十幾年前采用傳統落后工藝時排放的大量含重金屬煙塵、廢水引起,有的由投產幾年的企業超標排污所致。如果說,舊賬歸因于過去條件有限,既缺乏防范重金屬污染的意識,也沒有先進的生產技術,污染在所難免;那么,新企業欠賬該如何解釋?環保部在調查去年的一起血鉛超標事件時發現,當地工業園引進的鉛冶煉技術已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卻仍然造成了嚴重后果,說明企業的環境管理和當地環保部門的日常監管都沒有跟上。
在國家決心治理重金屬污染的形勢之下,有些地方可能還會心存僥幸,對污染企業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盤點過去發生的重金屬污染事件,哪一次沒有僥幸心理作祟?總結既往教訓,這些地方不妨算算兩筆賬。一是經濟賬,重金屬行業固然交稅多,可一旦發生污染事件,醫治受害者、發營養費、搬遷居民、改造基礎設施、安撫群眾,都得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花錢少不了。二是形象賬,重金屬污染往往導致干群關系緊張,而且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一次事件就足以讓地方上千方百計打造的“名片”變成反面教材。事實證明,重金屬污染意味著重“殺傷力”,心存僥幸必然處處被動,只有早清醒,早動手,才能防止這類污染積重難返。
國家在行動,群眾在期待,治理重金屬污染,考驗各級政府的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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