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禁止“一刀切”不是放任自流
發布時間:2018-12-5 來源:經濟日報
禁止“一刀切”并非臨時拍腦袋作出的決定,而是根據地方在執行環保法律法規過程中出現的一些突出問題作出的科學合理安排,主要針對“平時不作為、臨時亂作為”等問題,并非為違法排污開口子、搞變通。在落實治污措施....
禁止“一刀切”并非臨時拍腦袋作出的決定,而是根據地方在執行環保法律法規過程中出現的一些突出問題作出的科學合理安排,主要針對“平時不作為、臨時亂作為”等問題,并非為違法排污開口子、搞變通。在落實治污措施過程中,必須嚴防地方政府或企業在落實政策時鉆空子
前幾日,京津冀多地再次發布空氣重污染黃色預警。有分析認為,由于今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取消了環保“一刀切”措施,中小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問題比較嚴重,一旦遭遇不利氣象條件,極易導致霧霾發生。
取消環保“一刀切”是否為霧霾天頻現的主要原因?目前,尚無權威部門的結論。不過,環境監測數據顯示,今年11月份,北京月均PM2.5濃度、PM10濃度比去年11月份分別反彈了54%和42%。看起來二者好像有一定聯系,但果真如此嗎?有必要看一看取消環保“一刀切”政策出臺的背景和初衷。
今年9月份發布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中提出,實行差別化錯峰生產,嚴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并明確了“對行業污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于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環保標桿企業,可不予限產”。在此之前,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組進駐期間不分青紅皂白地實施集中停工停業停產,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生態環境部專門研究制定了《禁止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
可見,禁止“一刀切”并非臨時拍腦袋作出的決定,而是根據地方在執行環保法律法規過程中出現的一些突出問題作出的科學合理安排,主要針對“平時不作為、臨時亂作為”等問題,并非為違法排污開口子、搞變通。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曾指出,“一刀切”行為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重要表現形式,必須堅決反對,嚴格禁止。
因此,政策本身不僅沒問題,而且還有揚優抑劣的正面導向作用。如果說一些地方今年入冬以來多次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與禁止“一刀切”有或多或少的關系,那也只是因為一些地方在具體落實中打了折扣,對政策作了誤讀,以致執行“走樣”。值得警惕的是,有些地方和企業在落實文件時斷章取義,甚至將一句“禁止‘一刀切’”片面地理解為政策松動,為違法排污企業大開方便之門,導致污染加劇。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霧霾成因復雜,要而論之無非兩點:污染物排放量大、氣象條件不利。從污染排放看,與產業要素、交通現狀、能源結構等有關,無法在短期內徹底扭轉;進入秋冬季的不利氣象條件,更是難以靠人力所左右。要實現標本兼治,只能從眼前抓治理和長遠調結構雙管齊下。無論哪種路徑,都必須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的發展理念,任何時候都不能有歇歇氣、松松口的想法,更不能從政策文件中咬文嚼字為企業放任自流排污找依據。
必須看到,《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明確提出,各城市要結合本地產業結構和企業污染排放績效情況,制定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并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不難看出,禁止“一刀切”不僅不是對企業排污松口,反而是對企業排污行為更加強化、細化的精準管控,同時也更加考驗地方在污染治理中的責任感和執行力。
相關地區重污染天氣過程的“回潮”態勢,也為環保部門提了個醒,在落實治污措施過程中,盡管禁止“一刀切”更加科學合理,但必須同時加強督察巡查和問責力度,嚴防地方政府或企業在落實政策時鉆空子,絕對不能給任何變通行為留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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