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兩周內,中國北方一些城市“氣荒”引發了廣泛的關注。這次“煤改氣”行動,其初衷在于迅速緩解中國北方供暖季糟糕的空氣質量。追根溯源,政府開展此項行動,與輿論場中的“清潔空氣運動”密切相關,“盡快還民藍天白云”。
各地政府雷厲風行,然而,當前的“氣荒”困境卻可能絕大多數人始料未及。盡管中石油拿出了保障供氣的緊急預案,但一些根本性的問題還是有待解決。
首先,保障“清潔空氣”與當前產業發展水平之間的矛盾。
眾所周知,“黑重丑”產業(以冶煉、化工為代表的重工產業)是華北幾省的主要經濟支柱,如果一律關停將影響千千萬萬人的生計。即是說,保障“清潔空氣”與保障當地人們生計之間,孰重孰輕,要做個重要性排序。民生為大,有些時候治理空氣污染要有份耐心。當然,這又回到淘汰落后產能、提升產業檔次、嚴格環保立法執法等老問題上了。但此次華北“氣荒”告訴我們,空氣污染并非能靠運動式的治理,一蹴而就。
中心城市居民對清潔空氣的需求必須服從于其他地方人們的基本生存與工作權利。這方面的博弈將漫長而痛苦。
第二,我國能源的轉換節奏嚴重滯后于人們對清潔空氣的需求。煤炭被認為是大氣污染的關鍵性“元兇”。此次“氣荒”后,部分華北發電廠又恢復了“氣改煤”。
難道就沒有第三條道路,以實現清潔能源的長效機制嗎?
從國際潮流上看,未來,天然氣、風電、水電、
太陽能乃至氫能、核能將成為“必由之路”。這方面,轉換能源方式、早日實現清潔能源,關鍵看政策的態度和力度。如果我們囿于政府短期的政績考量,屈從于電網壟斷既得利益,就沒辦法走出現在的怪圈。
無疑,從大方向上看,清潔能源或可再生能源完全可以解決空氣污染問題。但據媒體報道,我國每年供暖季節,反而是“棄風限電”(讓風電下網)最嚴重的時候。為什么?因為電網是被“煤電”既得利益綁架的,短時間難以改變。
實現風能、太陽能、核能等清潔能源,關鍵在于摒棄當前的短視做法,從長遠角度協調好各個能源類型的利益關系,通過市場機制加快再生能源的發展,落實法律規定的全額收購政策,確保風電全額上網。
所以,這就引到第三個方面,也是實現清潔能源、保障“清潔空氣”的長效機制——為清潔能源立法,嚴格執行可再生能源法,關鍵是法律條款要落實得下去。
理想很豐滿可現實很“骨感”,比如,可再生能源法規定的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全額收購政策一直沒有真正落地,綠色電力證書制定還處于經驗積累階段。
所以,要突破既得利益格局的阻隔,這才是橫在清潔能源之前的“大老虎”。
發展清潔能源已經成為我國能源戰略調整、轉變電力發展方式的重要內容。在這些方面,美國在通過立法推進清潔能源發展方面積累了較為成熟的經驗,值得我國借鑒。
美國大規模地制定清潔能源法律法規始于1973年石油危機之后。除了立法明確清潔能源的發展目標之外,和給予清潔能源企業財稅補貼之外,關鍵是通過立法加強清潔能源發電的并網管理。同時,美國注重提高公眾對清潔能源的接受度,美國政府鼓勵公眾消費清潔能源,實行“綠色電價政策”,優惠和鼓勵消費者消費綠色電力。
危機倒逼改革。解決大氣污染需要長效機制,調整利益格局,形成多方共識。清潔的空氣不應成為一種需要額外付費購買的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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