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環境
企業周邊土壤污染較重
農村環境問題日益顯現。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農業產業化、城鄉一體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農村和農業污染物排放量大,農村環境形勢嚴峻。2011年,環境保護部組織對全國364個村莊開展了農村監測試點工作,結果表明,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的村莊占81.9%;農村地表水為輕度污染;農村土壤樣品超標率為21.5%,垃圾場周邊、農田、菜地和企業周邊土壤污染較重。
□話說環保
中國空氣質量監測及發布,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屬政府的公共權力,個別國家駐華使領館自行開展空氣質量監測,并從互聯網發布空氣質量信息,既不符合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的精神,也違反了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大家可能注意到,北京、上海發布的PM2.5監測數據,與個別國家駐華使領館發布的監測數據日均值是基本一致的,但評價結果相差很大,主要原因是他們用本國的空氣質量標準來評價我國的空氣質量,這是明顯不合理的。他們用35微克/立方米這樣的日均值來評價,而中國是用75微克/立方米的日均值來評價,所以結果可以顯見。——吳曉青
□熱點答問
【關鍵詞·PM2.5監測】
美使領館做法不嚴謹不規范
在昨天的新聞發布會上,有記者問:您對外國駐華使領館在我國開展PM2.5監測并發布數據有什么樣的看法?對此,吳曉青分別從法律法規、技術規范、空氣質量標準等方面進行分析,稱這樣的做法既不符合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的精神,也違反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法律法規:使領館不能干涉接受國內政
吳曉青說,個別國家駐華使領館的做法既不符合國際通行的要求,也不符合中國的要求,既不嚴謹,也不規范。
他說,從法律上講,環境保護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建立監測制度,制定監測規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監測網絡,加強對環境監測的管理;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發布環境狀況公報,我們今天也是這樣做的。另外,根據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和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外交人員有義務尊重接受國法律法規,不能干涉接受國內政。
吳曉青表示,中國空氣質量的監測及發布,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屬政府的公共權力,個別國家駐華使領館自行開展空氣質量監測,并從互聯網發布空氣質量信息,既不符合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的精神,也違反了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技術規范:一個點位不能代表一個區域
吳曉青說,從技術上講,空氣質量監測應符合相關技術規范,這涉及監測點位的布設、監測人員的資質、分析方法的選擇以及監測設備選型等多種因素。只有采取嚴格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措施,才能保證監測結果科學和準確。
“首先,你用一個點位的監測數據對一個區域的空氣質量進行評價,是不科學的,所監測的數據不代表那個城市整體空氣質量水平。這一點,我們跟使領館進行溝通,他們也是承認的。”吳曉青舉例說,美國現有PM2.5監測點位1000個,法國有700個,英國有400個。紐約的城市監測點位共有20個,巴黎有18個,倫敦有31個,他們用這些城市點位群組成監測網絡,來完整發布城市空氣質量日均值和年均值。
吳曉青說,用日均值來評價某個監測點一小時的空氣質量狀況,也不符合國際通行監測技術規范,更不能反映整個城市的空氣質量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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