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十二五”目標及政策建議
“十二五”的可再生能源規劃應為國家《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的一部分。經統一換算為標煤后,該《規劃》提出的2020年發展目標中,生物質能、小水電、風電、太陽能和地熱分別為299萬、100萬、21萬、37萬和12萬噸標煤,分別占43%、33%、7%、13%和4%,體現了以生物質能源為主導的思想。但是“十一五”期間沒有認真執行《規劃》精神和完成生物質能源的2010年各項指標,加重了“十二五”期間的任務。
如按2020年生物質能源各項規劃指標的40%和60%分別提出2015年目標的AB兩個方案,其相關數據列入了下表。表中看出,無論是A方案或B方案,非糧乙醇和成型燃料的“十二五”任務都很繁重,需要有專項計劃和得力措施才可能完成。建議沼氣規劃中將產業沼氣獨立出來,作為“替代天然氣專項計劃”提出。
以上諸節闡述了對我國發展生物質能源的有關指導思想和戰略建議,有關政策性的建議如下。
首先,我國油氣資源極缺,需求、缺口以及進口依存度猛增,建議在增加進口以應急需的基礎上,加大石油和天然氣替代進程,“十二五”規劃中可安排“加快發展非糧燃料乙醇和產業沼氣專項(或重點工程)”。
其次,鑒于生物質原料的分散性,宜發展中小規模及分布式布局的加工廠,建議發揮民營中小企業的優勢和給予足夠的政策支持。大型央企國企擁有資金與技術優勢,建議與國家綠色“三田”建設計劃結合,總體規模與分布式布局相結合,原料生產與地方和農業部門結合。
第三,總結“十一五”期間生物質發電的成功經驗和未能完成液體生物燃料的政策教訓。建議“十二五”期間改變“發改工業[2006]2842號文件”的做法,政策放開,鼓勵和支持民營中小企業參與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的發展。
最后,鑒于生物質能源亦工亦農的特點,建議借鑒國外做法,成立由國家能源局、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環保部組成的協調領導小組和辦公室。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石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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