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踐行環保優先 加快建設生態江蘇
江蘇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十一五”以來,江蘇省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的決策和部署,堅持經濟建設與生態建設一起推進,產業競爭力與環境競爭力一起提升,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質文明與生態文明一起發展,環境保護取得可喜進展。
一、環保優先,全面落實基本國策
2005年,江蘇省委十屆九次全會提出了環保優先方針。6年來,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堅持環保優先促進科學發展的意見》等措施,全力落實環保優先。
一是堅持立法優先。實施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及輻射、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等多部地方法規。
二是堅持規劃優先。制定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規劃,把占全省面積1/5的559個重要生態功能區劃為限制和禁止開發區。
三是堅持環評優先。勸退、否決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建設項目4000多個,總投資超過800億元。
四是堅持投入優先。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增加到每年8億元,太湖治理資金每年達20億元。
五是堅持考核優先。把環境質量綜合指數作為考核全面小康社會建設和科學發展的核心指標,實行“一票否決”。
二、污染減排,逐步完善倒逼機制
一是倒逼產業結構調整。結合實施新興產業倍增、服務業提速、傳統產業升級計劃,累計淘汰小火電機組729萬千瓦、煉鐵煉鋼能力1162萬噸、水泥產能3320萬噸,關閉化工企業5034家。
二是倒逼減排工程建設。加快實施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中水回用、脫硫脫硝和機動車減排等工程,把新建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審核與所在地區減排計劃完成情況掛鉤,實施“等量置換”、“減量置換”。
三是倒逼環保精細化管理。建立污水處理廠“旬檢查、旬監測、旬抽查”制度,拆除、鉛封所有脫硫設施煙氣旁路,實施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環境監管辦法。
三、加大投入,全力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到“十一五”末,全省所有市縣均已建成污水處理廠,所有大型燃煤機組全部安裝了脫硫設施,《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治污規劃》相關治污工程的完成率達99%。全省有2631家重點企業安裝了污染源在線監控裝置,新改建水質自動監測站252個和大氣自動監測站183個,實現縣級以上城市空氣自動監測全覆蓋。投入4.18億元,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工程1422處,解決了1200萬居民飲水安全問題。
四、嚴格執法,健全環保監管體系
健全環保執法監管網絡,成立了蘇南、蘇中、蘇北三個區域環保督查中心、省環境應急中心和太湖治理辦公室。落實政府治污責任,建立“河長”制。健全環保執法監管制度,出臺《江蘇省重點環境違法問題掛牌督辦和責任追究辦法》,連續5年開展環保專項行動,查處環境違法案件8462起,對7個環境違法問題嚴重的地區實施了區域限批。健全環境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省、市、縣三級環保局長每月帶案下訪,定期約談環境信訪總量居前的地方政府領導。連續3年開展環保局長大接訪活動,解決環境信訪問題610個。
五、創新機制,深化環境經濟政策改革
一是環境價格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將企業廢氣排污費從每當量0.6元提高到1.2元,污水排污費從每當量0.7元提高到0.9元。蘇南和蘇中、蘇北地區生活污水處理費分別調整到每噸1.6元和1.3元。
二是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在太湖流域開征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排放指標有償使用費,有1600多家企業申購排污指標,金額超過1.3億元。
三是環境資源區域補償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在太湖流域設置30個斷面,落實補償機制,并將其推廣到淮河流域。
四是綠色信貸和保險政策創新取得實質性進展。全省參加環境行為評級企業已達1.7萬家,參加污染責任保險企業達302家。
六、綠色發展,努力提升生態文明水平
以生態省建設為載體,大力推進綠色江蘇建設,森林覆蓋率每年增加1個百分點。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自然保護區占全省國土面積的6%。建成18個國家生態縣(市、區)、19個環境保護模范城市、145個國家級生態鄉鎮和13個國家級生態村。認真落實農村環保“以獎促治”政策,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區擴大到20個,直接受益人口600萬。以治理灰霾污染為重點,健全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
日前,江蘇省委、省政府出臺了生態文明建設工程行動計劃,提出實施節能減排、綠色增長、碧水藍天宜居、綠色江蘇建設、生態保護與建設、生態示范創建等六項行動。我們將認真貫徹李克強副總理的重要講話和大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著力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加快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增長方式、產業結構和消費模式,努力建設水清天藍地綠的生態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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