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影響是將改變貿易規則和貿易格局,特別是最近對碳關稅的討論,我想對于出口型國家包括中國在內,帶來的壓力是越來越大,碳關稅的問題被政客所利用,一方面,我個人認為在全球范圍內,真正實行碳關稅我估計會遭到很多國家的強烈反對;另一方面,今后以各種名義出現的以氣候變化為借口的貿易壁壘會不斷出現。”馮飛介紹說。
“第三個影響是可能改變公眾的消費行為,”馮飛指出,“最近很多發達國家在引入碳標識制度,它標識一種產品的碳含量,從而引導消費者購買低碳產品。比如在世界農產品貿易,發展中國家出口的糧食產品以及蔬菜水果,化肥使用量是比較高的,未來化肥生產過程中消耗的能源、排放二氧化碳也會按照全生命周期的計算原則被納入到農產品當中,這樣就會比進口國本地產品碳含量要高。這對于發展中國家是十分不利的。”
馮飛還指出,第四個重大影響是全球碳市場的規模可能會遠遠超過原油市場。目前是歐洲的碳交易市場規模最大、最為活躍,美國一些議員也提出要進一步壯大美國的碳交易市場,日本韓國也準備建立碳交易所。而“碳貨幣”、“碳銀行”等市場創新更是不斷涌現。而第五個影響則作用于資本市場和金融機構投資行為準則,“比如實行強制性的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制度,估計幾年之內就會在一些國家出現,取代目前自愿性的信息披露制度。”
五大支柱助推中國碳排放強度脫鉤
“中國低碳發展的路徑如何走。我們的研究顯示我國二氧化碳排放的高峰可能在2030年才出現。也就是說實行兩步走的脫鉤戰略,第一步的強度脫鉤要到2030年才能實現,還有20年的時間,再往后才能談到總量脫鉤。而在此之前,以中國目前的人均能源消耗量僅相當于美國1/7和OECD國家平均水平1/4的低基數來看,隨著未來中國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能源的消耗總量肯定還會持續增加。因此,目前的關鍵是通過什么來實現第一步的強度脫鉤。”
馮飛認為,目前有四大實現低碳減排的手段,一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二是優化能源結構,發展低碳能源,三是減排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四是提高碳匯。“在這四大手段中,當前最具潛力的是節能技術和提高能效。我們做了測算,要實現2030年的強度減排承諾目標,其中65%~70%將來自節能和能效提高的貢獻。而能源結構的調整,也就是現在非常熱鬧的可再生能源,真正發揮重大效果尚需時日。比如盡管風電近幾年裝機容量年年翻番,到去年年底達到2500萬千瓦,其中去年一年就新增近1300萬千瓦,已經位居全球第一,但是我們考慮整個能源結構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短期內由于基數較低不可能有大的貢獻。目前可再生能源整體上只占到8.3%,這其中還有7個百分點來自于傳統的水電,只有1個多百分點是目前最熱鬧的風電和太陽能。特別是考慮到目前風電利用小時數比較低,理論上可以達到2000小時,而實際利用小時數還不到1600小時,相應的效果更要打個折扣。”
馮飛就此指出,要實現到2030年能源排放總量出現拐點,更好的實現強度減排,以及向總量減排的跨越,在我國當前的經濟社會發展中需要有五大支柱:“第一個支柱是低碳的新型工業化,第二個支柱是低碳的可持續的城市化,第三是能源結構的改善和發展低碳能源,第四是低碳的消費模式,第五是碳匯和土地利用。這些構成中國當前和未來低碳發展的總的框架。”
“首先就新興的低碳工業化而言,”馮飛指出,“目前中國工業中主要有兩類碳排放,一種稱為直接排放,另一種叫做間接排放。所謂直接排放是指在工業生產中由于原料使用、化學反應直接生成的溫室氣體,散溢到大氣環境中,例如建材、冶金等傳統行業都是溫室氣體直接排放的大戶。所謂間接排放,是指工業領域由于使用能源而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比如工業用電產業的直接排放應該算到電力企業,但它是工業部分造成的間接排放,在我國全社會能源消費結構中,工業企業占到70%,因此在工業領域中提高能效,是工業領域減排中最核心的內容。”
“當然,工業的直接排放也不容忽視,”馮飛同時表示,“我們估計也占到全社會總排放量的5%~10%,采取相應的技術減排手段十分必要,這就涉及到傳統產業工藝流程如何應用低碳技術進行改造的問題。其實無論是減少直接排放還是間接排放,未來低碳發展的具體措施和以往我們已經采取的政策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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