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一步深化了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價格政策。目前與環境保護關系密切的公共定價主要是水價、電價和油價。其中水價中的水資源費、城市污水處理費和電價中的燃煤電廠脫硫電價,與環境有直接關系。自2004年4月起,京津塘地區試行上網脫硫電價。2005年4月,國家發改委又陸續發布東北、華中、華東、華北、西北、南方等電網執行脫硫電價的政策。脫硫電價政策對加快脫硫設施建設,保障規劃目標實現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2007年初,國家發改委《關于深化價格改革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意見》,將環境治理成本和資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計入石油、天然氣、水、電、煤炭和土地等產品的定價中,提高排污費、污水處理費和垃圾處理費的征收標準。2009年5月,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提出,大力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節能環保體制改革,努力轉變發展方式。
2.逐步完善了環境保護的財政政策。第一,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投入力度逐年加大。按照《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2004年,國家財政設立中央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至今共安排70多億元用于支持污染防治項目,對改善區域環境質量起到重要作用。2007年,中央財政設立了主要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于2007年12月發布了《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同年,中央財政設立了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以獎代補”資金。2008年,中央財政首次設立農村環保專項資金,采用“以獎促治、以獎代補”的形式,兩年共安排專項資金15億元,支持近2000個村鎮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示范建設。
第二,生態補償政策取得積極進展。中國政府一直高度重視加快推進生態補償工作,原國家環保總局于2007年8月出臺《關于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決定在自然保護區、重要生態功能區、礦產資源開發、流域水環境保護等4個領域開展生態補償試點。2009年,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更明確提出要加快我國生態補償制度建設。
第三,預算支出體系逐步完善。2005年12月,國務院正式批準了改革方案,將環境保護納入預算科目,并決定從編制2007年預算時予以全面實施。“211環境保護”支出科目第一次以“類”級科目的形式出現,使環保在政府預算支出科目中有了戶頭。
3.環境稅費改革取得重要進展。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共同努力下,環境稅稅制研究制定工作全面展開。制定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會同國家環保總局等單位聯合開展開征環境稅研究工作方案》。2009年5月,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提出,加快理順環境稅費制度,研究開征環境稅。目前,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和國家稅務總局3家單位已聯合制定了環境稅方案,并先后到內蒙古、山東、河南、廣東等地開展了一系列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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