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印發的《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將合同能源管理列入十大節能減排重點工程。作為一種市場化節能服務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在進入我國十多年后迎來快速發展期——
某化工企業,由于設備和工藝流程老化,生產成本居高不下,僅電費每年就要開支3000萬元,同時,余熱廢氣排放讓企業長期背負減排壓力。化工廠想進行設備和工藝改造,但苦于沒有數千萬元資金投入,有心無力。此時,有節能服務公司主動上門,與該化工企業簽訂了8年期合同。節能公司免費提供節能改造技術資金和設備,化工企業由此順利實現節能減排目標,當年節約電費1000萬元,并獲得銷售余熱廢氣的部分收益。按照協議,節能公司每年獲得節省電費和余熱廢氣銷售收入的八成收益。

“這就是典型的合同能源管理。”國內最大節能系統集成服務商、浙江盾安人工環境股份有限公司總裁葛亞飛說,該模式利用市場化機制,使用能企業在“零投入”情況下提升能效、減少排放、節約成本;節能公司挖掘了潛在市場機會,合理分享節能收益;政府部門減輕環保民生事業財政支出壓力;百姓則享受到節能減排帶來的碧水藍天,“由于能夠讓多方共贏,合同能源管理已逐漸成為國內節能減排市場的重要運營模式。”
節能需求加速釋放
來自政府監管的壓力和企業轉型升級的內生動力,使合同能源交易呈爆發式增長
合同能源管理在上世紀末進入我國,十多年來,一批專業節能服務公司隨之興起。但由于國家政策不明確、客戶積極性不高、節能公司技術資金實力不足等原因,這一模式未能得到大面積推行。
為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發展,國務院2010年4月印發《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要求對開展合同能源管理的項目考慮實施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和政策支持等。從2010年至今,企業節能服務需求快速釋放,合同能源交易額爆發式增長,截至今年6月份,我國合同能源管理市場突破6000億元。
“企業對節能減排以及合同能源管理之所以更加積極主動,有外部內部兩方面原因。”民生證券研究員劉靜認為,從外部看,根據國務院發布的《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我國要實現單位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6%,并且把任務落實情況納入地方政府績效管理,實行問責制,企業由此感受到強大的外部監管壓力;從企業內部看,受宏觀經濟增速下降、產品利潤減低、能源價格上升等因素影響,企業必須放棄過去粗放的經營模式,特別是鋼鐵、煤炭、電力、石化、發電等耗能大戶,只有通過節能降耗方式進行精細化成本管理,提高生產科技含量,才能應對目前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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