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位于長三角中心區域,是一個經濟較為發達、土地資源相當緊缺的縣級市。面對保護耕地、保障發展的雙重壓力,平湖市委、市政府深切感受到,過度消耗和粗放利用土地資源的發展方式已經難以為繼,必須牢固樹立節約優先戰略,開辟一條占地少、效益高的節約集約用地新路子。
近年來,平湖市將機制創新作為破解資源要素制約的突破口和切入點,建立和完善了準入評價、激勵優惠、倒逼約束、績效考核、共同責任、土地退出六大工作機制,最大限度保障了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
——準入評價機制。為提高工業投資項目土地利用效率,優化產業結構,平湖市制定出臺了《平湖市工業投資項目準入評價實施辦法》。對于申請受讓土地的新建、擴建、改建、遷建投資項目,全部納入準入評價范圍,對其是否符合產業政策、能耗和環保標準及供地條件等進行逐一評價,再綜合決定項目是否允許準入。
——激勵優惠機制。凡企業對標準廠房建設、利用內部空間綜合開發、收購兼并低效用地企業等挖潛節地項目,明確給予財政補助、減免收費等優惠。對挖潛節地優秀項目,給予項目設備投資額3%、最高50萬元的補助。對挖潛節地先進鎮(街道、開發區)每挖潛節地100畝,獎勵用地指標10畝;每挖潛節地1畝獎勵1000元。
——倒逼約束機制。充分運用資源配置、準入標準、強制退出、強化監管、綜合評價等倒逼機制,進一步加大對低效產能生存空間的限制和壓縮。加強對列入低效產能用地企業在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勞動保障、產品質量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力度,促使企業騰出土地、能源、環境容量。通過行政推動、政策激勵和倒逼制約等措施,為培育發展新興產業、提升發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等提供空間,提升經濟發展內涵和質量,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績效考核機制。將節約集約用地和耕地保護納入市委、市政府對鎮(街道、開發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并納入領導干部考核體系,與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掛鉤,作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每年市政府下達各鎮(街道、開發區)挖潛節地目標任務,并將年度考核與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分配相掛鉤,對用地粗放、浪費的實行評優“一票否決”,使節約集約用地真正成為領導決策的“指揮棒”。
——共同責任機制。建立健全國土與發改、規劃建設、環保、經信等部門土地批前“聯審”、批后“聯管”、竣工“聯驗”、違法“聯處”等工作制度,構建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共同關注節約集約用地新格局。
——土地退出機制。健全土地價格市場形成機制,積極培育土地二級市場,成立市土地二級市場管理委員會,制訂出臺土地二級市場交易管理辦法,規范土地二級市場交易行為。鼓勵存量建設用地用于二次招商、二次開發,明確因企業經營不善、破產或其他原因需轉讓土地使用權的,由市土地儲備機構作為第一收購人實施優先受讓,同時建立健全土地二級市場的交易、監督、管理機制。
下一步,平湖市將繼續秉承敢于創新、勇于實踐的精神,堅持“節約優先”戰略,強化節約用地管理,完善工作機制,有效推進土地復墾、農村土地整治、“退低進高”、“退二進三”等工作,切實鞏固節約集約工作成效,真正將保發展、保紅線的要求落到實處。(作者為中共平湖市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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