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與污泥是一對長期處于厚此薄彼關系中的“雙生子”。
“污泥含有大量的重金屬、病原體和細菌,目前沒有得到妥善處置。90%的污泥流出污水廠后被隨意棄置,二次污染形勢嚴峻。” 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博士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
不難看出,污泥處理處置一直處在“邊緣”,原因就在于政府的重視程度不夠,投入資金少、政策不明晰、責任主體不明確、意識落后等。
據了解,“十二五”期間,全國規劃范圍內的城鎮污泥處理處置規模為2500萬噸/年,折合為干泥518.13萬噸/年。另外,根據《“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十二五”期間我國擬新增污水處理及相關投資額約4300億元,其中污泥處理和處置設施投資347億元。
盡管國家已經開始出錢出力。然而,這與國際發展水平差距甚大。
不過,他也表示,政府對污泥投資額的不足將會刺激了民間資本的涌入。“十二五”期間以市場為導向的投資會成為主流,因此這將可能成為一個新的投資拉動時代。
“十二五”347億開啟污泥市場
《21世紀》:相比“十一五”期間污泥處置處理預期投資量相比,“十二五”規劃預期略有增加,為347億。目前污泥處置和規劃資金缺口還有多大呢?
傅濤:由于歷史原因,我國污水處理設施的設計、建設和投資中都長期忽略了污泥問題,未處理的污泥量達到80%。而國家的投資的重點還是放在了污水之上,而非污泥之上,所以資金缺口非常大。以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污泥處理處置投資約占污水處理廠總投資的50%-70%,有的國家和地區該項投資甚至可以達到污水處理設施投資的1.7倍。
而根據《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十二五”建設規劃》,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方面的投資要達到347億元。該項投資只有“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規劃建設規模投資(4300億元)的8.1%,與國際趨勢相差甚遠。
《21世紀》:就國際經驗來看,發達國家污泥處理資金的籌措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美國和日本為首的政府主導運作,二是以英國為首的完全市場化機制的運作。而我國在污泥處理處置資金籌措方面不夠明晰,目前我國污泥處理處置主要的資金來源是哪里?
傅濤:從“十一五”發展來看,國家投資重心還在污水處理。不過日益突出的污泥問題也逐漸引起了國家的重視,“十一五”期間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主要來自中央和地方政府。
與“十一五”相比,“十二五”期間投資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即政府直接投資比例將逐步下降,這主要由于政府清理“城投債”,轉移支付的減少。因此“十二五”期間以市場為導向的投資將會成為主流,可能成為一個新的投資拉動時代。大量的資金會通過資本市場進入到污泥處理市場,其中包括上市公司直接融資和PE、VC的股權融資。不過從整體情況來看,我國目前污泥投資還處在波動期。
《21世紀》:全國污泥處理項目和投資主要集中在廣東、江蘇等發達地區,而欠發達地區的污泥處理處置還是很滯后。在現有的政策短缺和投資偏好影響下,應該怎樣突破不平衡?
傅濤:其實,污泥問題突出與否,也反映了污水處理的狀況。由于發達地區如北京、上海和江蘇等地的污水處理廠處理效率高、污泥項目運營的利益相對較高、污水處理廠集中以及產生的污泥量大,因此自然投資需求也較大。相比而言,由于很多欠發達地區的污水處理廠并沒有很好的規范運營,產生的污泥量也較少,因此所需對污泥的投資也較少。
要突破不平衡需要一個階段。欠發達地區污水處理廠運營起來了,污泥產生了,并且隨著污水收費的提高和污水監管的提高,相應的污泥投資也會加碼跟上。
《21世紀》:目前污泥處理處置一般采取什么樣的商業模式?
傅濤:目前來看,主要有兩種商業模式:一是以政府為主導的工程提供模式;二是政府采購服務模式。但是我國現階段還是以政府為主導的工程提供模式為主。
目前政府采購服務模式還沒有真正流行起來。這是由于沒有一個明確的責任主體(是政府還是污水處理廠?)和明晰的付費模式。很多污泥處理處置企業只能申請到工程費用,而很難申請到服務費用。但我認為政府采購服務模式將是一個未來的發展趨勢。因為相比采購服務模式,工程提供模式造成的后果是政府將不堪重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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