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建委(建設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和《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要求,進一步推進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2011年12月10日至29日,我部組織對全國建筑節能工作進行了檢查。現將《2011年全國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專項監督檢查建筑節能檢查情況通報》印發給你們。希望各地認真借鑒先進經驗,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推動建筑節能更好更快地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2011年全國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專項監督檢查建筑節能檢查情況通報
為貫徹落實《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和《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要求,進一步推進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2011年12月10日至29日,我部組織了對全國建筑節能工作的檢查。檢查范圍涵蓋了除西藏自治區外的30個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包括5個計劃單列市、26個省會(自治區首府)城市、27個地級城市以及26個縣(市),共抽查了917個工程建設項目的建筑節能施工圖設計文件及施工現場。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下發了53份執法建議書。現將檢查的主要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評價
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各地圍繞國務院明確的工作任務,進一步突出工作重點,創新體制機制,強化技術支撐,加強監督管理,建筑節能各項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一)新建建筑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根據各地上報的數據匯總,2011年全國城鎮新建建筑設計階段執行節能50%強制性標準基本達到100%,施工階段的執行比例為95.5%,新增節能建筑面積13.9億平方米,可形成130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全國城鎮節能建筑占既有建筑面積的比例為24.6%,北京、天津、河北、吉林、上海、寧夏、新疆等省(區、市)的比例已超過40%。
(二)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截至2011年底,北方15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計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面積1.32億平方米,已開工未完成的改造面積0.24億平方米。北京、天津、內蒙古、吉林、山東等5個與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簽約的重點省(區、市)共計完成改造面積7400萬平方米,其中,內蒙古、吉林、山東超額完成年度改造任務。目前,累計實施供熱計量改造面積占城鎮集中供熱居住建筑面積比例超過10%的省份有河北、吉林、青海、天津、黑龍江。
(三)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截至2011年底,全國共完成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統計34000棟,能源審計5300棟,能耗公示6700棟建筑,對2100余棟建筑進行了能耗動態監測。確定了黑龍江、山東、廣西和青島、廈門5個省市作為第四批能耗動態監測平臺建設試點,確定天津、重慶、深圳3個城市為第一批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城市。確定了南開大學等42所高等院校作為節約型校園建設試點,浙江大學等4所高校作為節能改造示范。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截至2011年底,全國城鎮太陽能光熱應用面積21.5億平方米,淺層地能應用面積2.4億平方米,光電建筑已建成裝機容量達535.6兆瓦。2009年批準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的項目平均開工率超過80%,示范縣項目平均開工率超過90%;2010年批準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的項目平均開工率50%,示范縣的項目平均開工率超過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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