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示意圖
公共突發事件應怎樣面對公眾?渤海溢油事故再追問
新華網北京7月7日電 (“新華視點”記者陳蕓、李柯勇、王宇)一起重大事故發生一個月之后才向公眾通報,無論有什么樣的理由,都說不過去。
從7月5日起,國家海洋局、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相繼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初步調查情況,但并未消解公眾的質疑。
那一個月中究竟發生了什么?為什么公眾一直被蒙在鼓里?應該怎樣看待瞞報問題?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與中海油多位高層面對面,對溢油事故繼續追問。
記者:中海油究竟是不是在瞞報?
呂波(中海油總公司副總經理):在這一事件中,中海油主觀上從未想要隱瞞真相。負責油田生產作業管理的作業者康菲公司6月4日發現溢油,當天就對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進行了報告,同時開始采取措施進行堵漏和清理。瞞報對我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
記者:那為什么沒有及時對社會公布?
呂波:事故發生后,因溢油情況非常復雜,當時我們全力配合康菲,把精力主要放在怎樣處置、堵漏、查清原因上。康菲公司和我們都準備在堵住溢油點、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后一并向社會公布。
劉健(中海油總公司副總經理):這次事故實際是兩次溢油,康菲和我們對事故的認識也有一個過程。6月4日,康菲公司在蓬萊19-3油田B平臺東北方向海面發現少量油膜,但不能確定是不是這個油田溢油,也可能是過往船只造成的。油樣通過海洋局油指紋鑒定后,確定漏油來自蓬萊19-3油田。經潛水員水下反復探摸后,發現離B平臺東北方向650米處海底泥面有油水滲出。平臺通過采取地層降壓措施后,16日漏源被控制住了。17日,C區又發現了漏油。我們又開始忙于清理圍控,到19日才把井封住。
記者:近年來,對公共突發事件處理的公開化、透明化已漸成慣例。現在回過頭來看,假如你們在溢油之初就公開信息,在社會輿論監督之下處理事故,是不是會少些被動?
袁光宇(中海油總公司總經理助理):當時我們首先忙于組織力量支援康菲開展溢油應急行動。同時認為等各方面情況比較清楚了再公布信息為妥,對事件的發展有逐步認識的過程。現在看來對于公眾盡早公開信息的要求,值得總結和改進。
記者:假如能早一些公布信息,你們認為應該哪一天公布?
劉健:6月19日,也就是C平臺發生事故的第三天,那時康菲把C平臺的事故井打上水泥塞封死了,剩下的就是觀察效果和清污了。
記者:從6月19日到7月1日你們最初向部分媒體通報此事,又過去了10天,為什么這10天一直沒有作為?
陳壁(中海油有限公司執行副總裁):事故的嚴重性是逐漸認識到的。
記者:中海油是上市公司,是否應該根據有關規定,及時披露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
蔣永智(中海油有限公司投資者關系部總經理):中海油是在香港、美國上市的。關于在資本市場上的披露義務,按照上市地聯交所的規定,只有當問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達到嚴重性標準時,才要披露。作為非作業者,根據我們被告知的信息來判斷,這一事件對上市公司影響還沒有達到這一標準。我們現在受到的關注和質疑來自公眾,公眾都希望盡早了解情況,對此,我們表示理解。但對于資本市場,如果公司尚未全面了解事實就予以披露,很可能要承擔誤導投資者的法律責任。
記者:去年墨西哥灣石油泄漏,事故發生后4天,對事件負責的BP公司就公開披露了此事。發生重大環保事故,第一時間盡快向公眾披露,這是國際慣例。為什么這次事故中海油沒有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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