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環保部對膠濟鐵路客運專線公司下達《督促履行通知書》,督促該公司于5月31日前停止使用改建鐵路膠濟線增建四線工程,即膠濟鐵路客運專線。并稱如果逾期不履行,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不過,濟南鐵路局和青島火車站表示,目前青島各條客運專線仍正常運營,沒有接到停止售票和停運的通知。
2010年11月:首次下令改正
環保部指出:客運專線未驗收即運營
膠濟鐵路客運專線究竟為什么被環保部叫停呢?這最早要追溯到環保部官方網站2010年11月17日的文件《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膠濟鐵路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
文件稱,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6年3月7日批復同意按照《改建鐵路膠濟線增建四線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及批復要求進行項目建設,并要求“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必須按規定程序申請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項目方可正式投入運營或生產。
環保部華東環境保護督察中心2009年8月和2010年10月現場調查發現,膠濟鐵路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的改建鐵路膠濟線增建四線工程于2008年12月21日全線貫通投入使用,于2009年10月13日經山東省環保廳同意投入試運行,該工程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向環保部申請驗收。
客運專線回應:早已采取噪聲治理措施
接到環保部華東環境保護督察中心的調查告知后,膠濟鐵路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申辯指出:“我公司認為該工程未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有關"三同時"制度的規定。針對不同區域采取了不同的噪聲治理措施,對工程征地界內的房屋實施拆遷,對征地界以外的聲環境敏感建筑物采取了工程措施。”公司還表示,該工程是連接京滬鐵路的繁忙干線,一旦停止使用、中斷運輸,將給國家社會、經濟、國防造成重大損失,旅客出行受阻,影響社會穩定。
2011年4月:再次督促改正
環保部指出:不履行將申請強制執行
對于這樣的解釋,環保部復核后提出:“該工程的重要性不影響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認定和處理,但在責令改正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上,我部充分考慮該工程涉及的公共利益。”為此,環保部決定將 “責令停止使用”緩期至2011年3月31日執行。在此期間,要求膠濟鐵路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應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環境污染。如果超過2011年3月31日,環境保護部將依法立即執行 “責令停止使用”。
在等待了數月卻無任何進展之后,環保部于4月25日下發《督促履行通知書》指出:經綜合考慮法律的嚴肅性和該工程對鐵路運輸的重要性,督促該公司于2011年5月31日前履行環境保護部《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停止使用改建鐵路膠濟線增建四線工程。如逾期不履行,環境保護部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并作為典型違法案件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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