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0中國能源和碳排放報告》昨發布,建議優先征收煤炭業的資源稅和環境稅
國家發改委能源所近日發布《2050中國能源和碳排放報告》,預計到2020年,節能與新能源行業和其他環保行業至少有2萬億左右資金缺口需要填補;并稱,未來15年,國家將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投資基金和吸收私人資本等,并鼓勵優秀的可再生能源公司上市。報告還對我國實施碳稅、中國碳減排的制度方案等問題作了分析和建議。
碳稅:可從較低稅率開始
目前我國碳稅的研究已經進入比較詳細的研究階段。報告認為,如果考慮中國減少進口對經濟的促進作用,以及減少國內對能源產業的投資而增加對一些新興產業投資所帶來的效果,征收碳稅對GDP帶來的損失將非常有限,甚至可能成為正面影響,并且對抑制能源價格產生積極作用。
此外,目前國際上正在討論實施針對氣候變化的邊境調節稅,即對進口商品征收碳稅,“即使我國不收碳稅,出口產品在國外也可能支付碳稅;如果中國征收碳稅,則可能避免在國外被征收碳稅。”報告稱。
“從長期來看,采用碳稅或者與能源稅結合的碳稅是可行選擇。”報告提出我國可從能源稅過渡到碳稅,征收碳稅可從較低稅率開始,之后再逐漸增加;并建議在能源稅征收四到五年之后征收碳稅,初期可以是和能源稅共同存在的混合稅。同時在碳稅實施之前三到四年,公布碳稅實施日程和稅率,供企業和消費者在投資時考慮。
金融:鼓勵可再生能源公司上市
報告重點提出加快中國金融體制改革,推動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投融資體系發展。報告認為,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行業將是全球未來發展重點,并將成為投資熱點領域。
“在今后15年內,國家對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主要任務是選擇對國民經濟生態環境建設有重大價值的關鍵技術進行研究開發,加強這些技術的試點示范和科技成果轉化,促成產業形成。”報告表示,其措施包括擴大市場份額,全面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并以配額政策保證上網,還有進一步開發市場以及實現投融資多元化,即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投資基金和吸收私人資本等,并鼓勵優秀的可再生能源公司上市。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我國也將成為投資熱點。根據美國能源基金會和國家發改委聯合預測,2005年到2020年,中國需要能源投資18萬億元,其中節能、新能源和環保需求約7萬億元,平均每年節能環保市場規模為3000億元到4000億元。
而目前我國每年在這個市場投資不到1000億元。報告預測,照目前的投資增長速度,每年資金缺口大約在2000億元,到2020年,節能與新能源行業和其他環保行業至少有2萬億左右資金缺口需要填補。
因此報告建議,加快資本市場建設,積極拓寬資金來源渠道,注重融資方式的多元化創新等。其中提出,鼓勵社會和民營資本與國有資本合資合作進行新能源項目的建設和經營,節能項目應向全社會完全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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