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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已經落下帷幕。回顧一件件提案、議案、建議,中國2011年以及“十二五”時期的能源藍圖漸漸清晰,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一次次的討論中對中國能源產業如何發展,給予了一個明確的指向——改革。
關鍵詞一:價改
3月5日,溫家寶總理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報告指出,政府下一步要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其中特別提到,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建立健全能夠靈活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五大發電集團的代表委員繼續“上書”“煤電聯動”的老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大唐集團原總經理翟若愚甚至和記者調侃道,實在不愿意再談“煤電打架”的老問題,但無奈的是問題年年不能解決,他不得不繼續“上書”。同時,他也提出要加快電力市場改革,保證國家已核定的上網電價能執行到位。
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路耀華表示,當前不是煤價高了,而是電價低了。因此他建議,上調煤電價格,下調發電企業承擔煤價漲幅30%的規定,特別是要上調矛盾突出的河南、陜西、甘肅、湖南、湖北、江西、四川、黑龍江和山東等省的煤電價格。完善煤電聯動機制辦法,強化煤電聯動機制實施的規范化和常態化,將煤炭運輸環節費用納入煤電聯動機制。
翟若愚表示,煤電聯動不可操之過急。但從長遠看,還是要建立煤電價格聯動常態機制,要“小步走、不停步”,不能等問題嚴重了再解決,集中調整電價不僅會對市場造成一定影響,而且發電企業由于長期虧損經營也難以為繼。對于解決“煤電頂牛”的終極辦法,翟若愚建議,加快煤炭和電力市場化改革。首先要規范煤炭市場,取消重點合同內和重點合同外的價格差,以及產煤大省的省內外煤炭價格差,統一全國煤炭市場。整頓規范煤炭銷售中間環節,打擊非法行為,防止從中間環節牟取暴利。
全國政協委員、湖北能源集團董事長肖宏江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湖北火電上網標桿電價并不比湖南、河南、山西等其他中部省份低,但由于電煤主要靠外運,因此其發電成本更高。他建議國家除了對電價進行疏導,還應控制煤價上漲,對煤價進行臨時性干預。
全國政協委員、中石化原高級副總裁、總工程師曹湘洪向《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雖然在經濟發展的一定階段,能源消費隨著經濟的發展而增長是客觀規律,但是與世界上的許多國家相比,我國實現經濟發展支付的能源代價更高。他指出,能源利用效率低,能源浪費,建設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無法得到真正落實原因是多方面的,能源價格稅收政策改革不到位就是其中之一。因此他建議,中國應借鑒德國、日本的經驗,深化能源價格稅收改革,盡快理順價格形成機制,建立能反映能源稀缺程度、供求關系、環境成本的稅收制度。
自2004年首次實施煤電聯動機制以來,國家共實施過四次煤電價格聯動,煤電機組上網電價共上調7.6分/千瓦時,但仍有6.7分/千瓦時的電價缺口。鑒于以往的失敗教訓,記者接觸的多位代表委員均表示對政府短期內重啟“煤電聯動”不抱希望。
對此,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工商聯主席黃孟復指出:“以前我們要考慮能源價格牽扯到民生的問題,因此在能源價格理順方面步伐較慢。但能源價格不理順,結構沒有辦法調整。現在,我們已經錯過了一個最佳的調整時期。結構調整的壓力巨大,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忍受一定的通貨膨脹來進行結構調整。”
曹湘洪委員表示,不應放緩改革的步伐。他提出,應正確處理深化能源價稅改革和控制物價上漲的關系,正確處理長遠利益與近期利益的關系,妥善解決能源價稅調整后低收入階層用能支出增加帶來的實際困難,不要把能源價格控制作為控制物價上漲的手段,盡快研究制定落實能源價格稅收改革的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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