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太陽能資源豐富,太陽能產業規模多年連續居世界前列,而與德國、美國等太陽能應用市場發展較為成熟的國家相比,目前我國的太陽能應用市場發展明顯滯后,太陽能應用市場有很大的發展需求和空間。”全國政協常委、江西省工商聯主席、泰豪集團董事長黃代放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認為,作為太陽能應用市場重要應用形式之一,與建筑結合太陽能應用(BIPV/BAPV)的優勢和意義不容質疑。
黃代放認為:“現在太陽能光伏應用有一個誤區,認為一定要建在西部、農村地區。其實,城市每棟樓的屋頂就是太陽能應用的最好位置。”據黃代放委員介紹,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太陽能光伏產品70%放在城市的屋頂,太陽能發電直接在樓內應用,多余部分還可傳到公共電網。而我國大多應用在西部、甚至是沙漠,這樣就會加大電網在傳輸上的損耗。
黃代放認為,通過建筑物,主要是屋頂和墻面與光伏發電集成起來,使建筑物自身利用綠色、環保的太陽能資源生產電力,這種方式具有重要的社會和經濟意義。在綠色建筑上使用代表太陽能應用的光伏發電技術,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國際上最先進的用能方式,并將直接影響到我國未來能源利用的發展方向。
在推動太陽能應用方面,黃代放委員認為,一是制定強制并網技術要求及實施規范細則,解決太陽能發電項目并網難問題;二是制定相關國家標準及規范,明確行業準入資格,建立項目監查機制,確保太陽能發電項目的實施質量;三是加強金融財稅政策配套及引導,改善市場投資環境,解決太陽能項目實施融資難的問題,促進國內太陽能發電應用市場的大范圍快速發展。
由于上網電價及支付方式等遲遲未能明確,項目投資回收無可靠保障,黃代放委員建議盡快推進上網電價政策的出臺,并明確電費支付方式,確保投資回收有效性,提高市場投資積極性。
由于目前國家對太陽能電站項目利稅政策尚無明確指導意見,電站建設項目在電費回收、交易及轉讓等產權變更環節無稅收優惠政策,不利于提高利潤吸引社會資源參與的問題,黃代放委員建議,將太陽能發電應用項目納入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稅收優惠政策范圍內,在現階段可以適當降低業主企業稅收,提高利潤,進一步提高其參與的市場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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