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傳票 嚴格監督
建筑垃圾體量巨大,分類困難且處理成本較高,從企業經營的角度來說不合算,所以日本以前也有不少建筑公司隨意丟棄建筑垃圾。20世紀90年代以前,鄰接東京的千葉縣就被稱為“非法丟棄的圣地”。根據1995年度的警察廳白皮書,非法丟棄的產業廢棄物中80%是建筑垃圾。
后來,日本隨意丟棄建筑垃圾的現象大大減少,這主要得益于傳票制度。
根據日本《廢棄物處理法》的規定,產業廢棄物處理必須由排放者負責。排放者可以按照規則,交由擁有處理產業廢棄物資質的處理者進行處理。為保證處理質量,日本政府制定了傳票制度,嚴格監督產業廢棄物的流向。
傳票制度規定產業廢棄物排放者有義務發行、回收和核對傳票,同時明確規定了排放者確認處理完畢的具體方法。
傳票由7聯復寫紙組成。產業廢棄物排放者在登記了必要事項之后,保留A票,然后將B1、B2、C1、C2、D、E票交給收集和運輸業者。收集和運輸業者保留B1票,然后將廢棄物和C1、C2、D、E票一起,交給處理業者,B2票則在運輸結束后10天內返還給廢棄物排放者。處理業者保留C1票,在處理結束后10天內,將C2返還給收集和運輸業者,將D票返還給排放者。如果進行了最終處理,也將E票返還給排放者。
如果處理業者進一步委托最終處理業者處理,那么他作為第二排放者,要發行新的傳票,委托最終處理業者進行處理,并等待最終處理的傳票(新E票)的到來,在新E票到來后,將原有的E票返還給排放者。第一排放者最終在A、B2、D、E票都齊全的情況下,才可以確認處理結束。
對于排放者而言,如果傳票交付90天以內B2、D票沒有傳回,180天之內E票沒有傳回,排放者有義務掌握廢棄物的狀況,采取適當措施,并且匯報給都道府縣知事。如果不主動呈報,就會受到處罰。
此外,產業廢棄物排放者和處理業者都需要保留傳票至少5年,一旦出現非法丟棄,這些傳票就成為重要的線索。
傳票制度使日本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非法處理建筑垃圾等產業廢棄物的現象,也有利于政府部門掌握產業廢棄物的數量、種類、處理途徑等信息。
立法到位 責任明確
過去,日本大型住宅建設公司也往往通過控制處理建筑垃圾費用來削減成本,很多建筑垃圾被焚燒,或被取出木材后部分填埋。
為此,日本在2000年5月制定了《關于建筑工地材料再資源化的法律》(簡稱《建筑再利用法》)。該法規定,對于特定的建筑材料要分類拆除和促進再資源化,拆除業者要按規定登記。
該法對主管大臣、地方政府、建筑業者、工程發包方的責任做了詳細的規定。主管大臣要制定實現再資源化的基本方針。都道府縣知事要根據基本方針,制定實現本區域特定建筑材料分類拆除和再資源化等指導方針。建筑業者必須通過建筑物的設計和選擇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方法等,盡量減少建筑垃圾的產生,努力降低分類拆除和再資源化的費用,盡量使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后的建筑材料。工程發包方要恰當負擔分類拆除和廢棄材料再資源化的費用,將該費用反映到承包款中。第一承包商還要對其下的轉包者進行指導,確保再資源化。
該法還規定,中央政府需要收集、整理和利用建筑物解體工程的必要信息,推進相關研究開發,促進分類拆除和建筑物廢料的再資源化,并且采取措施普及相關成果。此外,還要通過教育和宣傳活動,獲得國民的積極合作。中央政府還必須為促進建筑垃圾再資源化提供必要的資金。
在拆除建筑時,除了特別情況,承包方必須分類拆除,為此要按照主管部門設定的標準,采取確保正確分類的施工方法。工程發包者和承包者要在工程開始7天前,向都道府縣知事匯報拆除的建筑物的結構、施工時期和工程概要、拆除建筑物的計劃等。都道府縣知事則可以要求修改拆除計劃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或提供建議。
拆除建筑物的企業必須努力掌握施工技術,從而擁有施工資質。政府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舉辦講座,提供指導材料等。在拆除工地,必須選拔滿足政府相關要求的技術人員管理施工。
如果建筑拆除業者弄虛作假,政府可以取消其資格,根據需要,還可以派遣職員進入拆除場地或者公司,檢查施工情況、賬簿和其他文件,或者質詢有關人員。
此外,地方政府還要配置實現建筑垃圾再資源化的設施,同時積極促進新建筑的發包者利用再資源化后獲得的建筑材料。
為了確保真正落實,《建筑再利用法》規定了處罰措施,最高可以判處一年以下徒刑和5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這可以說是推廣建筑垃圾再利用的一個有力武器。
政府引導 民企參與
根據日本建筑業協會的統一分類方法,建筑垃圾分為可燃物、不可燃物、瓦楞紙板、建筑木塊、金屬碎塊、混凝土、含水分垃圾、空瓶等八種。除分類回收各種資源外,混凝土在粉碎之后用于建筑路基,基本上物盡其用。
在日本政府的指導下,日本很多民間企業都在積極開發建筑垃圾的利用方法。去年2月,日本一家電力公司發布公告說,該企業正嘗試利用發電站機組的混凝土廢料,制造新的混凝土以用于建造其他設施。這一做法可降低近一半的基礎工程成本。
目前,日本約有100家生物質發電站,全部由民間企業運營。這些民企大量利用了建筑垃圾中的廢棄木材,將其粉碎后制成燃料粒發電。每10萬噸木屑每年能發電1萬千瓦。
日本林野廳今年4月宣布,將利用地震災區的大量倒塌木制建筑進行生物質發電。為此林野廳正準備在2011年度第一次補充預算中列出3億日元左右的額度。日本政府推測,在地震災區,單是倒塌住宅產生的垃圾就有2500萬噸,其中80%左右是木材。如果市町村和企業為利用災區的木質垃圾而購買相關設備,林野廳將給予補貼。
利用災區木材進行生物質發電有利于彌補因核電站事故而出現的供電缺口。此外,林野廳認為如果用黏合劑把碎木片制造成復合板材,也能有效利用這些木質垃圾。目前已有6家生物質發電企業和生產復合板材的企業申請利用這些木質垃圾。林野廳希望至少能有效利用地震災區全部木質垃圾的10%至20%。(駐東京記者 藍建中)(《半月談》2011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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