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調整“上大壓小”政策,推動電力和諧發展
如前所述,電力出現了非理性的投資,但并不是中國就不要發展電力了。
從我國的發電裝機容量和用電量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用電水平還很低,2006年,我國人均裝機容量為473瓦,人均用電量為2149千瓦時,大致相當于美國的1/6、日本的1/3也低于2004年的世界平均水平608瓦和2371千瓦時。
因此,并不是我們不要發展電力了,而是要實現科學發展。對此,一方面要加快發展水電、風是等可再生能源的建設;二是要優化發展火電,重點發展60萬千瓦以上的大機組,由于華北、東北、西北地區采暖期較長,應重視并優先安排在“三北”地區熱電聯產項目的建設;三是要繼續實施“上大壓小”,但“上大壓小”的政策必須做必要調整。
筆者以為,必須充分考慮關停企業員工的安置問題,提高“上大壓小”機組在整體電力規劃中的比例;大幅度提高“上大”與“壓小”的容量比例。
據有關資料顯示,中電投集團公司在2002年資產重組中,從原國家電力公司接收的6家空殼電廠中有員工7488人,占原國電公司系統空殼電廠總人數的58%;23家小火電廠職工人數達到了中電投職工總數的29.16%。在“上大壓小”中,為了保證員工的隊伍穩定,中電投提出不將一名員工推向社會,很好地履行了中央企業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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