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總比沒有強。”菲律賓談判代表與《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一起走出月宮談判大廳時說。時值墨西哥當地時間12月11日凌晨5點,談判在拖延了一夜之后接近尾聲。
就在這個凌晨,坎昆氣候變化大會落下了帷幕。大會分別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下通過了決議,合稱《坎昆協議》。
歷經13天的馬拉松式談判,并在最后時刻“加時再辯”,各方終于就設立綠色氣候基金援助發展中國家、控制全球氣溫升幅、保護熱帶雨林及分享清潔能源等議題達成協議。大會主席、墨西哥外長埃斯皮諾薩表示,《坎昆協議》標志著坎昆氣候大會的成功。
“坎昆已經完成任務了,希望被鞏固,對于多邊機制下的氣候談判能夠達成成果的信念也被加強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執行秘書菲格雷斯最后總結道,“各國表明,他們是可以在一起工作并達成共識的。”
在大會閉幕發言中,絕大多數國家代表稱,盡管并不完美,但決議可以通過。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代表中國政府發言時也表示,雖然這兩份決議還有不足,但中方對此表示滿意,贊成大會通過這些文件。
綠色基金由世行托管
《坎昆協議》的重要成果首先包括,工業化國家的減排目標在多邊機制下被正式承認,制定發展低碳經濟的計劃并進行年度報告。發展中國家的減緩行動也正式在多邊機制下被承認——這一點體現了中國的讓步。同時,建立針對上述減排與減緩行動的登記制度,發展中國家需要每兩年進行一次報告。
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國際氣候政策主任施密特表示,協議在處理透明度的問題上,同時提高了對所有國家報告他們減排行動的要求:每兩年進行一次排放和減排行動的詳細報告。此外,發達國家必須提交他們向發展中國家(特別是那些受氣候變化影響最為嚴重的國家)提供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援助的詳細信息。
此外,發展中國家最關心的綠色氣候基金成立,邀請世界銀行作為該基金的托管人,并成立由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成員組成的“過渡委員會”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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