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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政策
重回國內市場需破多重門檻
截至2009年,中國的光伏設備制造業占據了全球市場40%的份額,而國內的消納能力僅有這些產品的5%。“與其說是國家政策滯后,不如說這個產業發展過快。”孟憲淦說。
2006年以前,每瓦接近5美元的高價光電僅僅是發達國家的游戲,然而光伏產業的發展速度遠超過國家預期,通過2009年第一批光伏電站特許權招標的試水,以上規劃被及時調整。孟憲淦透露,目前國務院已經原則通過了《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劃》。規劃中新能源產業被列為七大產業之一。對于太陽能光伏的發展,該規劃也將三年前的目標提高了10倍,提出到2020年中國光伏發電裝機總量將達到2萬兆瓦。
孟憲淦認為,今年以來中國的光伏產業政策正趨于完善和明確。今年1月召開的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也給了光伏一個“正名”式的說法:科學規劃、適度發展、啟動國內太陽能發電市場。
發展目標既已明確,下一步就是發展路線問題。第二批光伏招標的規則為:競標公司需為每個標的繳納500萬元保證金,抵押時長14個月,而且公司必須具備10%的項目資本金,并在公司融資方案中保證30%的自有資金。這一條被稱為是民企進入的“玻璃門”。
“以現階段仍然高額的光伏成本來看,很長一段時間內這一項目必須由國家來主導實施,而央企作為政策的直接執行者更加便于政府主導。現實地說,現在作為下游的光伏發電行業也不是一個適合民間資本的行業。”孟憲淦稱,從目前中標價格來看,企業的投資回收期長達25年,從國家角度來看,是為了保持行業的穩定。從英利、尚德等一批龍頭企業改變去年招標中與央企組建聯合體的方式,轉而選擇退居二線,專心做捆綁的設備提供商也可看出,此次280兆瓦項目仍然存在一定的盈利風險,民營企業不適合急于試水。
“低價中標所透露的另一個信號是國家對于正在無序淘金的社會資本進行警示。這樣的中標價格是說誰有技術誰留下,只有少數掌握核心技術的企業能做到如此低價,而那些單純的原料加工企業謀求暴利的道路在國內已行不通。” 孟憲淦預測,“中國光伏產業高速發展產能過剩問題已經顯現,國內市場剛剛啟動,國際市場規模有限,不可能無限擴張,未來一兩年這一行業將面臨洗牌。”
光伏10年發展歷程
2001國家推出“光明工程計劃”,旨在通過光伏發電解決偏遠山區用電問題。
2003英利、無錫尚德相繼投產,成為中國第一批現代意義的光伏組件生產企業。
2004德國出臺光伏并網政策,中國光伏組件出口激增。
2004無錫尚德成功登陸紐交所,成為中國第一個在海外上市的民營新能源企業。
2005《可再生能源法》通過,鼓勵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開發和利用。
2007《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出臺,提出到2020年光伏總裝機容量實現2000兆瓦。
2008《可再生能源法》修訂案提出可再生能源補貼標準,即用戶每使用1度電需支付1厘錢,現為4厘錢。
2009國家開始實施“金太陽”工程,對并網光伏發電項目給予50%或以上的投資補助。
2009國家能源局實施了甘肅省第一批光伏發電項目特許權招標,總裝機容量為10兆瓦。
2010“全國能源工作會議”正式提出光伏產業定位:科學規劃、適度發展、啟動國內太陽能發電市場。
2010國家能源局實施第二次光伏發電項目特許權招標,中國光伏電價進入1元時代。
2010中國五大民營光伏企業獲得了國家貸款支持,此舉被美國指責為違反WTO規則。
商報記者 張涵/文并攝 焦劍/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