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態補償法制化進程加快,無償使用生態資源的歷史即將終結。
膠著3年后,生態補償政策制定終于提速。4月底,《生態補償條例》(下稱《條例》)草案起草領導小組、工作小組和專家咨詢委員會成立。2007年,曾進行了一次生態補償安排,即國家環保總局出臺的《關于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針對在《條例》中涉及的生態補償范圍、生態補償費的征繳方式以及如何對礦產資源開發進行生態補償等問題,《中國經濟和信息化》記者日前對《條例》起草專家咨詢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工程院院士李文華進行了專訪。
自然資源要標價
《中國經濟和信息化》:生態補償一直以來廣受社會關注,也是促進我國經濟和諧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而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是實施生態補償的關鍵,你如何看待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重要性?
李文華:我在進行生態補償調研時感受到我國在生態保護方面還存在著結構性的政策缺位,特別是有關生態建設的經濟政策嚴重匱乏。以礦產資源開發為例,全國因采礦而破壞的森林面積已達106萬公頃,礦山開發占用草地面積為26.3萬公頃。同時,因采礦造成缺水的地區也在不斷地增加,對當地居民的生活和發展造成了巨大影響,卻沒有得到足夠的補償。
正是這種狀況使得生態效益及相關的經濟效益,在保護者與受益者、破壞者與受害者之間分配不公平,進而導致了受益者無償占有生態效益,保護者得不到應有的經濟激勵;破壞者未能承擔破壞生態的責任和成本,受害者得不到應有的經濟賠償。
這種生態保護與經濟利益關系的扭曲,不僅使中國的生態保護面臨很大困難,而且也影響了地區之間以及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和諧。要解決這類問題,必須建立生態補償機制,以便調整相關利益各方生態及其經濟利益的分配關系,促進生態和環境保護,促進城鄉間、地區間和群體間的協調發展。
《中國經濟和信息化》:那么生態補償應該誰補給誰呢?
李文華:生態補償的付費主體應該是對環境的破壞者、使用者、受益者,而補償人群的主體應該是生態破壞地的居民,同時也包括對生態建設的保護做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政市雙杠桿
《中國經濟和信息化》:有許多觀點認為生態補償要完全依靠政府,你認為生態補償應采用什么方式?
李文華:由于生態系統提供的服務多數為公共物品,同時考慮到目前中國的實際情況,生態補償的主體應該是政府的財政支持,但市場補償機制也是相應的必要補充。其實生態補償的途徑和方法很多,但按照實施主體和運作機制的差異,大致可以分為政府補償和市場補償兩大類型。
政府補償機制是目前開展生態補償最重要的形式,也是目前比較容易啟動的補償方式。政府補償機制是以國家或上級政府為實施和補償主體,以區域、下級政府或農牧民為補償對象,以國家生態安全、社會穩定、區域協調發展等為目標,以財政補貼、政策傾斜、項目實施、稅費改革和人才技術投入等為手段的補償方式。
政府補償方式包括下面幾種:財政轉移支付,差異性的區域政策,生態保護項目實施,環境稅費制度等。而在市場補償機制方面,交易的對象可以是生態環境要素的權屬,也可以是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或者是環境污染治理的績效或配額。通過市場交易或支付,兌現生態服務功能的價值。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