炙手可熱,卻難以做大
在一些節能服務公司看來,由于缺少統一的評價標準,如果發生項目方破產的話,情況就更為糟糕。業內人士指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時,一些企業開始是不想或無力投錢節能改造,等到節能服務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技改后,嘗到甜頭的“甲方”們又不愿將節能收益與節能公司分享,結果頻頻出現毀約事件。這樣,節能服務公司嚴格基于合同和信譽的理念與客戶基于現實利益而毀約的選擇出現了對接困難。
受制于“差錢”
從整個行業發展來看,困擾節能服務企業的一個最大的難題就是融資難。一些節能服務公司反映,在拿到項目后因為沒有錢,由于擔保平臺的缺乏而貸款無門,使得許多節能項目還未施行就夭折。
合同能源管理的商業模式,決定了節能服務公司需要提前墊付資金。但由于絕大多數節能服務公司都是中小型企業,一旦簽約項目增多,公司墊付資金量就會增大,很容易造成企業現金鏈的中斷。來自科技部的一份報告也顯示,我國有92%的節能服務公司面臨融資困難。融資難已成為合同能源管理市場發展的最大挑戰。針對這一現狀,2011年1月,財政部、國稅總局兩部門聯合下發通知,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稅收優惠,對節能服務企業發展給予積極的政策支持。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已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中央財政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持范圍,有條件的一些地方也安排一定資金用于支持和引導節能服務產業發展。財政部2010年安排20億元用于支持節能服務公司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點對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領域實施節能改造。
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的對策建議 節能公司與客戶實現有效對接
2010年,為實現“十一五”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標,國務院多次提出要求并采取多項措施促進節能工作。同時,也出臺了包括《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申報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1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的通知》等在內的多項旨在通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按照《意見》,節能服務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將享受政府在財政支持、稅收、相關會計制度、金融服務環境方面的優惠政策。根據《辦法》中的獎勵標準,節能服務企業以合同能源管理的形式實施節能改造項目,每達到1 tce的節能量,將獲得不低于300元的一次性財政獎勵。不少人士預計,在這種前有節能減排目標硬性約束,后有財政等獎勵措施軟性激勵的形勢下,節能服務公司將在我國迎來井噴式的發展,未來合同能源管理市場規模可達千億元。
然而,合同能源管理不同于傳統的服務業務,需要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效診斷、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施工、管理、監測的一條龍服務。因此,在運作上存在高風險,在管理上存在高難度,切勿因為看到政策大好,就一哄而上成立節能服務公司。在做決策之前,企業須冷靜思考是否已具有以下必備條件。
(1)企業能否做到隨時跟蹤開展合同能源管理所需政策的動向。比如,是否有專人對國家宏觀政策及產業政策進行實時收集與分析,以保證經營決策與國家政策之間的高度一致性;是否有熟悉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申請補貼、獎勵規則和流程的專門負責人員。
(2)企業是否已做好開展合同能源管理的能力建設。包括:擁有可靠的專家團隊或咨詢機構作為技術支撐;具備能夠精確進行能效診斷的能力;具備專業的技術評價團隊,能夠在良莠不齊的節能技術市場上優選項目所需的設備與技術。
(3)企業是否擁有專門適用于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財務計劃設計;是否擁有在缺乏優質抵押資產的條件下獲得低成本融資的可靠渠道。
(4)是否有專業機構對項目可行性進行評價;企業的項目經理是否清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在風險結構上與一般節能改造項目的不同之處,應采取哪些防控措施;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合同中,是否對項目8大環節都進行了詳細界定及附件說明等。
以上幾個方面是開展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必要條件,任何一項薄弱環節所引入的風險對項目而言都將是顛覆性的。總的來說,國家激勵政策的出臺從宏觀層面、從長遠角度利好節能服務產業。然而,諸多已經成立的和即將成立的節能服務企業并非能夠從此走上康莊大道,企業應高度重視自我完善及穩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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