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2009年11月宣布,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減少40%至45%。“二氧化碳減排”并首次成為“十二五”(2011年至2015年)規劃的約束性量化指標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
據中國官員透露,中國準備在制定落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的宏觀政策、組織制定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規劃等十個方面采取一系列行動。
中國國家發改委和統計局上個月剛剛公布的報告顯示,“十一五”(2006年至2010年)時期,能源消費彈性系數由上一個五年規劃時期的1.04降至0.59,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作出了重要貢獻。
中國限制出口的九種原材料,或在開采加工過程中消耗大量能源和釋放大量二氧化碳,或在開采過程中對周邊環境造成難以修復的破壞。
趙晉平指出,中國對上述原材料的出口進行限制,目的也是為了減少國內企業對上述原材料的使用、開采和加工,雖然會對國外使用者造成一定影響,但其符合世貿組織倡導的可持續發展目標,有利于促進資源類產業健康發展。
關閉小煤礦,對高污染、高耗能企業提高稅費,將綠色節能減排任務納入地方各級政府的政績考核中國正在建立完善的環保體系,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動了真格的”。
在2010年底前完成淘汰落后產能目標的基礎上,中國工信部不久前公布了今年18個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分別為:煉鐵2653萬噸,煉鋼2627萬噸,焦炭1870萬噸,鐵合金185.7萬噸,電石137.5萬噸,電解鋁60萬噸,銅冶煉29.1萬噸等。
“淘汰落后產能不可避免地會減少相關產品出口,但這并非外界所稱的資源保護主義,而是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大背景下,政府采取的必要控制行動,它有利于改善中國及全球的環境治理。”趙晉平說。
觀察人士表示,WTO作為國際組織,應該充分考慮到各成員經濟發展的需要和資源稟賦。中國是資源稀缺型國家,而且正處于工業化后期階段,對一些資源產品的出口進行適當管制,既有利于本國的可持續發展,也有利于全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美歐不能一方面要求中國保護環境、減少污染,一方面又指責中國進行相關產業政策調整的努力。”趙晉平說。
在世貿組織框架下,中國可就該項裁決進行上訴。按照程序,在中方正式向WTO提起上訴后,WTO爭端解決機構將在半年后發布終裁。
中國商務部6日表示,中方將根據世貿組織規則對資源類產品實施科學管理,維護公平競爭,促進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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