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12年來又為何一直默默無聞,甚至是不為人所知?
從1996年開始,“中國節能促進項目”一期工程設計了三家示范性的節能服務公司,北京、山東、遼寧各一家,世界銀行和全球環境基金不但在技術援助和人員培訓上給予支持,還從1998年開始根據各家節能服務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開發進度需要,提供給每家公司130萬美元歐盟贈款和500萬美元GEF贈款作為項目開發資金。在1998年,630萬美元是很大的支持。
兩年后,也就是2000年,中節能受托對這三個公司的20多個節能項目進行檢查和后評估,看實際執行有沒有問題,還有哪些障礙,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適合不適合中國,從項目目標、實施過程、示范效果幾個方面來做,曾武是當時評估的負責人,他記得當時出具了足足有十多萬字的評估報告,通過評估發現這個新模式頗受用戶歡迎。
此后,平穩度過了10年,直到哥本哈根大會。“真的要感謝媒體,媒體對哥本哈根大會大量的報道,讓大眾開始認識到節能,其實,類似的大會以前一直在召開,只有我們業內干著急,各界的重視和媒體的參與,注定了節能工作不再沉寂。”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董事長王小康的話幽默中帶著些許啟迪。
由于缺乏配套的政策支持,10年來,最初的三家節能公司用完贈款和相應配套資金后,轉行的轉行,沉寂的沉寂。稅收不明確,最初三家公司去交稅竟然套用三種不同方式;融資太難,沒有銀行愿意貸款給只能拿未來收益作空頭抵押的節能公司。沒有國家政策支持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如同一張空頭支票,偌大的市場摸不著,轉瞬即逝。
直到2010年《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出臺,其中提到了稅收優惠政策,提出解決融資問題,提出將扶持培育一批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發展壯大一批綜合性大型節能服務公司。
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在能源“十二五”規劃中主線就是把幾十年來常說的“以煤炭為基礎、電力為核心”的能源戰略轉變為“以節能為第一”。于是,2011年的突圍顯得理所當然,因為除了大公司紛紛成立節能子公司或者節能事務部外,一批小公司也如雨后春筍般冒了出來。
十年難題能否求新解
稅收的弊端,曾武從第一批項目后評估時就發現了,“三家去交稅竟然存在三種方式。當地稅務機關也不知道怎么收稅,因為是新生事物,只能用現成規定去套用,稅務機關要按照有利于稅收的原則來收取,這恰恰加重了節能服務公司的稅負,影響了節能產業發展”。“很多大公司之所以一開始沒有進入到這個行業,主要原因就是稅收政策的不確定性,別說優惠,連規范的稅收都無從談起。”曾武說。
還有融資難。節能行業里多數是中小企業,本身中小企業融資就難,再加上銀行深感風險大不愿接觸節能行業,節能服務公司的融資就雪上加霜了。
大公司也存在融資難題,這點曾武深有體會,“資產都在用戶方,不能抵押給銀行,我們提供的是一個解決方案,是服務,解決方案怎么做抵押擔保?它不像傳統工業,可以抵押廠房,這是新興產業,金融機構的認知度不高。”
“我們現在也有些項目的融資,用的是世界銀行的轉貸,在成都有個項目,作為控股股東我們提供擔保。但是,一個項目可以擔保,十個項目就沒能力擔保了。所以必須按照國務院文件提出的,開發適合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融資平臺和金融品種。”曾武說,指導意見明確了財政、金融等一系列優惠扶持性政策,必然會促進整個行業快速發展,催生一大批節能服務公司,銀行也開始做綠色信貸項目。
種種跡象表明,或許,沉寂十年無人問津的難題有望解決,而且就在2011年。
春節剛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就下發了《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明確在所得稅優惠方面,對于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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