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差距較大:低收入群體達2.7億人
國際上通常把基尼系數作為衡量收入差距的重要指標。據有關方面測算,“目前我國基尼系數約為0.47”,“我國目前收入差距過大已是不爭的事實”。
中共中央宣傳部理論局組織編寫的文章分析了我國存在的諸多分配不公現象。
一是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近年來,我國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趨勢。2007年居民收入占國民可支配收入比重為57.5%,比1992年下降10.8個百分點,而政府收入和企業收入卻呈快速上升趨勢。
二是普通勞動者收入偏低。從1997年-2007年的10年間,勞動報酬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從53.4%下降到39.74%。總體而言,我國勞動報酬占比呈逐年下降趨勢。當前初次分配中“強資本、弱勞動”趨勢不斷強化。
三是壟斷行業收入畸高。一些行業憑借壟斷地位輕易獲得高額利潤,并將其轉化為員工的收入和福利。這些過高收入與員工的勞動貢獻和企業真實業績并不相符。
四是一些不合理收入沒有得到有效規范。
由于分配領域種種不公問題,我國群體之間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從城鄉之間看,城鄉居民收入比從1978年的2 .36:1擴大到2009年的3 .33:1;從區域之間看,東西部地區城鎮和農村居民收入差距較大,2009年浙江、貴州城鎮可支配收入分別為24611元、12862.53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為10007元、3000余元;從不同群體之間看,高收入階層財富增長較快,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費國,而另一方面,我國絕對貧困人口超過4000萬人,低收入群體還有2.7億人。
分配制度改革滯后成為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在三次分配機制中,一次分配中沒有明確國家、企業、居民的合理分配比例關系,沒有建立勞動報酬正常增長機制,勞動者工資增長趕不上國民經濟增長和企業利潤增長;二次分配中,沒有以制度形式明確各級財政用于社會保障以及轉移支付的支出比例,難以保證公平性、合理性。個人所得稅存在“逆向調節”:2009年6300多億元個稅中,工資、薪金項目占了40%以上,工薪階層成了實際的納稅主體;三次分配規模小,慈善捐贈的激勵機制、管理、監督機制還不健全,對分配調節功能有限。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疾控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常務副所長嚴衛星表示,收入分配問題已成為廣大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城鄉居民收入普遍較快增加”已被列為“十二五”主要目標之一。加快推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擴大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切實提高普通勞動者收入,有效調節過高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使貧困人口顯著減少,億萬群眾對此翹首以待。
科技創新能力不強:國產手表平均出口價格僅1.3美元
我國科技總體水平與世界先進水平有較大差距,關鍵技術自給率不高,產業體系特別是制造業總體上仍處于國際分工鏈條的低端。
統計數據披露,中國是世界第二大航空市場,但是上千架民用客機幾乎全部來自進口;中國數碼相機年消費量超過1000萬臺,但是市場上95%的數碼相機都是國外品牌;中國每年要花費6000億元從國外進口重大制造設備;我國出口量很大的紡織業平均只能賺取利潤5%到6%;中國手表產量占全球80%,但每只手表平均出口價格僅為1.3美元,而一只瑞士表的平均出口價格是我國國產手表的300倍……
國家發改委相關報告說,我國科技總體水平與世界先進水平有較大差距,關鍵技術自給率不高,產業體系特別是制造業總體上仍處于國際分工鏈條的低端,只能靠勞動力低成本優勢獲取微薄利潤,同時還付出了高昂的資源和環境代價。
產業結構還不合理:三產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不足43%
產業結構不優是我國產業競爭力不強的突出表現和長期問題,經濟增長過度依賴第二產業帶動的局面沒有改變,三次產業協同帶動的局面仍未形成。
國家統計局初步測算,2010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397983億元,其中第一、二、三產業增加值分別為40497億元、186481億元和171005億元。按此測算,2010年第三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約為42.96%。
國家發改委報告分析,產業結構不優是我國產業競爭力不強的突出表現和長期問題,經濟增長過度依賴第二產業帶動的局面沒有改變,三次產業協同帶動的局面仍未形成。據世界銀行統計,2007年世界高收入國家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超過70%,中等收入國家這一比重為59.3%,低收入國家為47.5%。我國與美、英、德、日等發達國家相差20到30個百分點,與巴西、印度、俄羅斯、韓國、菲律賓也相差10多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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