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到2020年左右,低碳經濟將會形成大的氣候。聯合國認為,以低碳經濟為主導的綠色發展的啟動由三個階段組成。在短期內,在2009年-2010年要拿出全球GDP的1%(相當于7500億美元,占到當前全球拯救經濟危機3萬億美元的1/4)投資于低碳領域,讓經濟復蘇具有足夠強度的綠色比重,為危機后的經濟轉型打下基礎;在中期階段,到2015年,要努力通過低碳經濟消滅極端貧困,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在中長期階段,低碳經濟的發展要在促進全球經濟增長和綠色就業的同時,實質性地降低經濟增長對碳基能源的依賴,為實現全球二氧化碳到2020年要相對于1990年減少20%的目標作出貢獻。由于在傳統的褐色經濟和當前的經濟復蘇中,政府的財政政策和經濟政策往往集中在對房地產、化石能源、私人汽車、金融衍生品等傳統產業的補貼和投資上,而對新能源、提高能效、生態基礎設施等低碳經濟產業的政策傾斜明顯不夠,成為導致低碳經濟遲遲發展不起來的主要原因,因此,低碳經濟的成長關鍵是制度性的創新。
當前,我國包括上海等經濟引擎城市也需要制定加快發展低碳經濟的路線圖。發展低碳經濟,對于我國實現經濟增長、就業增加、環境友好的新型工業化和新型城市化,實現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和諧的科學發展,具有顯著的推進意義。同時,我國在低碳經濟的三個行動領域,即發展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建設碳匯等方面,都有一定的發展基礎,具有培育成為新的綠色經濟增長點的潛力和發展空間。如果說我國在過去的幾次世界經濟長波中大多處于追趕狀態和補課狀態的話,那么,我國不能在當前以低碳經濟為內容的綠色創新長波中再失良機了。現在最重要的是,要在了解國際社會進展節奏的基礎上,制定出到2020年能夠將低碳經濟發展成為我國經濟新支柱的行動路線圖,要通過產業結構、城市空間、生活方式和政府政策等方面的低碳化轉型,為發展低碳經濟創造市場條件和制度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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