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高企業回收不劃算
與推廣時的“受寵”相比,廢棄的節能燈似乎是無人肯管的“棄兒”,即使是節能燈生產企業。中標去年我市節能燈推廣計劃的佛山照明與華藝照明,均表示沒有辦法推行回收廢棄節能燈計劃。佛山照明公司設備部經理王先生透露,公司曾花費1000多萬元購買機器,從生產時產生的廢節能燈中提取汞,但回收所得還不夠機器的養護成本。
正因為企業回收廢舊節能燈并沒有盈利,也就不可能給廢品回收站或超市任何費用,這也就導致了幾乎沒有回收場所愿意免費進行回收活動。不過,也有大型節能燈生產企業自發回收節能燈。剛剛簽約成為亞運會燈光照明產品供應商的“雷士照明”就是其中一家,其總裁吳長江曾表示:“不管是否是雷士的產品都納入我們的回收體系,這是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 但這“只賠不賺”的事情單靠一兩個企業的微薄之力,對改變節能燈二次污染現象只是杯水車薪。
專家建議:
兼顧生產與回收環節
劉虹(國家發改委能源所專家):在當前國家和大多數地方均沒有明確回收規定與計劃的背景下,廢舊節能燈只能作為普通生活垃圾處理,而在處理過程中,就可能污染環境。要解決好廢舊節能燈汞污染問題,國家和地方政府應當從生產與回收兩個環節入手。一方面,國家應當制定更為嚴格的節能燈標準,盡量限制汞含量,從源頭減少“汞污染”;另一方面,考慮到節能燈的回收成本偏高,國家和地方政府應當給予制定統一計劃和規定,給予回收企業一定補貼。
分類處理回收節能燈
雷恒毅(中山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博導、環境工程研究所所長):目前針對廢棄節能燈確實還沒有建立完善的回收系統,隨著節能燈的推廣使用,水土環境面臨汞污染的隱患。但由于處理汞的成本偏高,因此汞污染隱患在廣東乃至全國都是常見的問題。由于汞處理成本偏高,而要消除這種隱患或者完善相關回收系統,需要政府在如何節能燈方面出臺明確的政策,對垃圾進行分類回收。政府可以考慮通過在節能燈等含有汞的產品在源頭上征收環保稅,以此來補貼對含汞產品加以回收處理的相關機構,建立此類污染物處理的良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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