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龍
目前對空氣中二惡英的動態監測存在資金、技術上的問題,開工以后企業沒有動力去投入,這也成為公眾質疑垃圾焚燒發電廠的癥結所在。
12月10日,廣州番禺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被叫停。12月23日,江蘇吳江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遭遇爭議。垃圾焚燒產生的二惡英是不是主要排放源?其危害程度如何?發達國家是否已經限制垃圾焚燒的發展?垃圾焚燒發電是不是落后的工藝?這些問題需要給公眾專業的回答。12月24日,《中國能源報》記者就這些問題專訪建設部環境衛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徐文龍,他是國內研究垃圾焚燒發電的領軍專家。
“鄰避”現象其實是利益問題
中國能源報:對于近期吳江、番禺所遭遇的垃圾焚燒發電風波,您怎么看?
徐文龍:我國已經明確了垃圾處理的產業化和市場化的發展方向,發生在全國許多地方的群眾反對甚至抗議建設垃圾焚燒廠的事件,正是因為我國經濟發展后人們生活水平和環保意識提高的表現。但是由于監管體制缺位,信息不對稱,以及政府公信力下降,造成垃圾處理產業中“鄰避”現象日益嚴重,并已成為垃圾焚燒發電乃至整個垃圾處理產業的絆腳石。
“鄰避”現象表現出大眾的自我矛盾態度:即原則上贊同政府的產業政策和目標,但是反對該政策或目標的預定地點與我為鄰。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鄰避”現象并不是最近才出現的,如在上世紀70年代,美國一些州自發組織了“抵制垃圾運進我家后院”的運動。在我國臺灣,20世紀80年代,新竹市由于興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廠,受到了當地環保團體和居民的激烈反對。群眾往往對大型垃圾處理設施的興建表現出過分的緊張和不滿,這種敏感其實就是“鄰避”現象的一種表現。從經濟學的角度來分析產生“鄰避”現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人們在認識和觀念上的扭曲導致認識上出現偏差,另一方面是人們利益結構調整帶來的偏離導致的利益偏差。
中國能源報:說到建設垃圾焚燒發電廠,有許多具體利益牽涉到里面,比如房地產開發商、購房業主。各地政府能否通過城市規劃層面的提高,避免出現類似廣州番禺這樣房地產商、業主與政府之間尖銳的對立?
徐文龍:目前這方面還缺乏很明確的法律法規,各個地方政府部門對土地利用各有考慮,不給批還不行,因為沒有什么法規說已經批了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周圍的土地就不能被批建住宅小區等建筑。所以,可能操作起來是有一些難度,這方面的法規還有待完善。我們要認識到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對于周邊居民的影響,但是過度的喧嘩實際上是沒必要的,包括對房地產商房價的影響,這也不是它獨家的事。地方政府在考慮建設垃圾焚燒項目時,會考慮多方面的情況。
我覺得必須實事求是,有什么問題都講清楚。垃圾焚燒廠建設的影響除環境和健康外,還必須考慮在心理、社會和經濟等方面可能產生的影響。現代化的大型垃圾焚燒廠可以做到避免臭氣釋放外溢,二惡英排放降低到0.1納克以下,但是其在歷史發展過程中留下的“惡名”卻往往會在群眾心理上造成影響。因此,從項目開始就需增加決策的透明度,加強互動、溝通和了解。焚燒廠的建設最主要的是應該為當地居民帶來方便和利益,而不是增加他們的擔心。這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是涉及公眾利益的問題,但是保護大眾利益,同時不能忽視住在垃圾場附近居民這些“小眾”的利益。垃圾焚燒發電,首先要做到達標排放,但是達標并非“零排放”,必然還有極微量的排放。因此,當地政府應該對周邊居民進行一定的經濟補償,要有與垃圾處理項目周邊居民的協調機制,如韓國拿出10%的垃圾處理費給周邊居民作為補償;臺灣每處理1噸垃圾,就拿出50元臺幣,用于綠化等,改善周邊地區的環境,讓居民感到垃圾發電項目與自己的生活是和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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