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圍城”已成為不可回避的都市病,正在日漸影響我們每個人的生活。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西省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了我省生活垃圾分類推進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規、規章,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垃圾分類究竟怎么“分”、如何“收”,最終怎樣“變廢為寶”?省有關部門負責人對《方案》進行了詳細解讀。
分類處理破解“垃圾圍城”
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全省11個設區市城市生活垃圾的總清運量為399.49萬噸。這就意味著,即使是周末不休、節假日不歇,平均每天要處理高達1.1萬噸的城市生活垃圾。尤其是垃圾總量仍在日益增長,可供填埋的場所消耗殆盡,環境隱患日顯突出。
“生活垃圾產生量日益增長,已成為我省生態文明建設和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制約因素。”省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必須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
垃圾處理系統,不斷提高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
管好“分類、收運、處置”三大環節
面對日益增長的垃圾產量和環境狀況惡化,有效解決垃圾分類問題顯得越發迫切。早在多年前,我省南昌等城市就是垃圾分類回收試點,但均收效甚微。居民生活習慣難以改變,后期分類收運、處理體系跟不上,是試點失敗的主要原因。
“垃圾分類是一個看似簡單、其實繁雜的系統工程,必須要牢牢抓好分類、收運、處置三個關鍵環節。”省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垃圾分類處理是一環扣一環,一個環節沒有做好,就會直接影響末端垃圾處理的效果,降低居民進行垃圾源頭分類的積極性。
給五花八門的垃圾分類,不是在街頭放置幾個“可回收”“不可回收”的垃圾桶就能做到的。要制定清晰易懂的分類標準,讓居民群眾清楚地知道哪些是有害垃圾,哪些是可回收垃圾;要統一垃圾分類標識,便于居民識別和分類投放。同時各地應通過建立居民“綠色賬戶”“環保檔案”等方式,對正確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給予可兌換積分等獎勵方式,提高居民參與垃圾分類投放的積極性。
垃圾分類后,后續的收運環節也要同步到位。不能把老百姓辛辛苦苦分好類的垃圾,“一鍋燴”合成一車拉走。在收運環節要升級硬件設施、優化轉運流程,科學設定分類收集運輸的時間、線路和站點銜接,探索采用桶車對接、車車對接、廂車對接等方式,將垃圾從集置點、接駁點分類運至垃圾處理場。
末端處置是整個垃圾分類體系最重要的環節。垃圾是放錯位的資源,要把有用的垃圾用起來,把有害的垃圾處置到位,讓垃圾發揮出最大的功用。《方案》將廢電池、廢熒光燈管等有害垃圾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按規定進行分類投放、收集、暫存和收運處置,盡快建設完善有害垃圾終端處理設施,確保集中收集的生活源危險廢物得到有序、合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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