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
發布時間:2016-12-8 來源:中國環境新聞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2月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審議通過“十三五”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和國家信息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規劃,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經濟結構升級;....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2月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審議通過“十三五”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和國家信息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規劃,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經濟結構升級;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
會議指出,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是黨中央、國務院重大部署,對推動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支撐經濟中高速增長,具有重要意義。會議確定了以下重點任務:
一是順應經濟梯度轉移趨勢,對接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積極探索產業轉移新模式,引導和支持東南沿海地區符合環保等要求的產業、國內外知名企業生產基地等向中部地區有序轉移。支持中部地區發揮自身優勢,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形成對全國經濟的重要支撐。
二是全面推進對內對外開放,支持建設綜合保稅區等,加快復制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成果。完善“一站式”通關服務體系,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三是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以科技、一二三產業融合帶動現代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提升新型城鎮化水平,加快城市群建設,提高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縣域經濟承接城市功能和輻射帶動鄉村發展能力。
四是嚴格保護重點生態功能區,實施天然林草資源、濕地等重點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工程。五是全力脫貧攻堅,扶持革命老區振興和資源枯竭城市轉型。
會議通過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十三五”發展規劃,要求瞄準全球科技前沿,聚焦產業升級、民生改善、生態治理等重大需求,強化資源集成和協同創新,動員社會資本等各方力量參與,加快推進集成電路裝備、新藥創制等重大專項,在種業自主創新、智能制造、新材料研發等重點領域適時啟動實施一批新的重大專項,形成遠近結合、梯次接續的系統布局,加強成果應用和產業化,推動我國科技實力和競爭力整體躍升。
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強化地方責任,突出飲用水安全保障,完善排污許可與總量控制、區域流域水污染聯合防治等制度,加嚴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大對超標、超總量排放等的處罰力度。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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