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法制日報》記者隨同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對節約能源法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對如何在我國實現節約能源的目標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在這個過程中,一些問題不斷地涌出,我國開展節約能源活動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節約能源是一個單一的社會行為,還是一項系統工程?是僅僅實施一部節約能源法的問題,還是一個完善相關法治建設的問題?《法制日報》記者就此采訪了同時參與執法檢查工作的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調研室副主任翟勇。從今天起,刊發一組報道以饗讀者。
“地方節約能源和貫徹實施節約能源法的實踐活動給予了我們啟示,也最終引導我們得出了新的認識。”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調研室副主任翟勇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種啟示來自于對以往參與環境資源立法、監督工作的學習和思考,更來自于此次參與節能法執法檢查工作的實踐。
執法檢查組去了遼寧省的沈陽、大連兩市和天津市,在多次座談、交流中,地方的匯報始終將轉變發展方式、節能減排和對其他相關環境法的實施聯系起來介紹。
翟勇認為,這從一開始就使我們“從單一的就節約能源法實施情況的狹隘思考中擺脫出來”,即不是就節能問題談節能,而是從更為廣泛、系統和全面的角度來認識節能問題、進一步思考節能問題,更深入地認識節能法的實施問題。
轉變發展方式與實施節能法緊密相聯
遼寧、天津兩地均是老工業基地,傳統產業比重較高,節能降耗壓力較大。
檢查組了解到,近年來,在貫徹實施節能法的實踐中,兩地把加快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和淘汰落后產能作為一場攻堅戰,做出了積極努力,并為實現節能目標、有的放矢地實施節能法奠定了扎實的基礎。
“如果我們僅僅從孤立看問題的角度出發,就可能不理解地方的做法,為什么不把實施節能法作為核心內容,而是搞攻堅戰?”翟勇說。
遼寧省為了完成節能減排目標,成立了由21個省直部門組成的遼寧省淘汰落后產能協調小組,明確了省直有關部門的責任分工,并在實施中持續加大工作力度。
截至檢查工作時為止,初步測算,“十一五”以來,遼寧省淘汰落后產能涉及企業520戶,年節約能源消耗約600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硫排放約12萬噸。在此基礎上,2010年全年,遼寧省又自加壓力,進一步淘汰落后產能543萬噸,起到了良好的節能效果。
天津市則堅持以結構降耗為根本,圍繞構筑高端化、高質化、高新化產業結構,通過引進、改造、提升等多種手段,大力發展能耗低、污染少、產出高的新興產業,取得了好的成效和經驗。
翟勇認為,以上這些數字從多個方面證明,不是單一行業而是多個行業的節能工作都是與轉變發展方式和調整產業結構緊密相聯系的,也整體、系統、全面地說明了實施節能法對轉變發展方式的依賴,調整產業結構對節能工作和節能法有效實施的促進作用,上述的結果絕不是一部節能法的實施可以達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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