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節前夕,環保部網站刊發了《關于培育引導環保社會組織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積極培育與扶持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對中國的環保事業和環保組織的發展而言,這將是一個重要轉折。根據指導意見,地方各級環保部門今后均應制定有利于促進環保社會組織發展的規劃;解放思想,為環保社會組織公益活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建立與環保社會組織之間定期的溝通、協調與合作機制,在制定政策、進行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時,聽取環保社會組織的意見與建議,自覺接受環保社會組織的咨詢和監督;將環保社會組織人才培訓列入人才培養教育發展規劃;加強對環保社會組織的規范引導;鼓勵環保社會組織積極開展國際交往等。
前述指導意見是在環保部會同清華大學開展的“中國環保社會組織的發展及其政策研究”課題的基礎上形成的。本刊特約請課題組主要成員王名和陶傳進撰寫文章。標題為編者所加。
——編者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出現了越來越廣闊的社會和公共空間,環境保護在其中日益彰顯其特有的優勢,如公益性、去政治性、大眾性等。那些從舊體制溢出的社會精英,那些既不是官員又不是企業家的普通公民,那些有志于公共事業及環境保護的社會大眾,開始找到自己的行動空間,開始表達自己的意志、實踐自己的理想。1994年成立的“自然之友”,1996年成立的“北京地球村”是環保非政府組織中的典型代表。
環保非政府組織可以從兩個概念上理解,一是部分地參與開展環境保護活動的非政府組織(簡稱NGO),二是專門致力于開展環境保護活動的非政府組織。根據我們幾年前所做的調查分析,前者的規模估計達數萬家,后者的規模大約3000家。此外,大學生環保社團的數量也應在數百家至一千家以上。
環保非政府組織的功能可以理解為非政府組織的基本功能,即公共服務、社會治理和政策倡導功能在環境保護領域的表現。在當前,由于各種原因,環保非政府組織的作用并未有效發揮。
有時候,環保非政府組織難免與相關的利益集團、地方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之間發生摩擦或沖突。這些在表面上和政治性非政府組織有相似的地方,但兩者是截然不同的。前者謀求的是社會公益,后者謀求的則是一部分人的政治權力和政治空間。
實際上,中國環保非政府組織普遍存在一個特殊的思想情結或行動基礎:為國分憂。根據清華大學NGO研究所2004年的調查,中國的環保非政府組織中,贊同與較贊同“民間組織有義務為政府分擔責任”說法的數量分別為63.0%和21.7%,數量之高引人注目,且明顯高于民間組織的總體值。
中國環保非政府組織與政府關系的這一特征與西方的格局不同,也與人們通常感覺中的環保非政府組織的形象不同,他們并不是習慣性地與政府呈現出緊張的關系。
而且,在環境保護這一公共空間,政府的價值目標和非政府組織的價值目標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無論是環境教育、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倡導和普及,還是治理污染、保護生態等,都是政府推動的環境保護基本國策的重要內容,也是環保非政府組織積極倡導的民間行動。
然而,中國現行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形成于20世紀80年代末,其基本理念是盡可能限制非政府組織的政治空間及其合法性。因此,政府迫切需要轉變觀念,改革既有的、消極的、被動的行政控制體制,構建一種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資源激勵、合作互補的環保公共服務運作機制。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