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與環境保護部近日聯合發布了《對外投資合作環境保護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這是我國政府部門首次對企業對外投資合作環境保護行為進行的方向性指導。
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指南》旨在引導企業積極履行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幫助企業提高跨國經營能力;同時也體現了政府部門“寓管理于服務”的理念。
《指南》共包括22條,主要從三個方面對企業對外投資合作的環境保護行為進行規范和引導:一是倡導企業樹立環保理念,履行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尊重東道國宗教信仰、風俗習慣,保障勞工合法權益,實現自身盈利與環境保護雙贏;二是要求企業遵守東道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要求投資合作項目要依法取得當地政府環保方面的許可,履行環境影響評價、達標排放、環保應急管理等環保法律義務;三是鼓勵企業與國際接軌,研究和借鑒國際組織、多邊金融機構采用的環保原則、標準和慣例。
《指南》還從建立內部環境管理制度、員工環保培訓、環境影響評價、生物多樣性、社會影響評價、達標排放、環境監測要求、環境盡職調查、危險廢物管理、環境事故預防與應急、生態恢復、清潔生產、綠色采購等方面對企業的環境保護行為提出了指導性的意見和建議。
當前,中國政府不僅重視國內的環境保護,也重視企業“走出去”中的環境保護問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指出,“走出去”的企業和境外合作項目,要履行社會責任,造福當地人民。實施“走出去”戰略以來,中國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合作的步伐明顯加快。截至今年1月底,中國企業累計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4395億美元。
該負責人表示,在開展對外投資合作過程中,中國企業普遍重視環境保護工作,認真遵守東道國的法律法規,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但也有的企業對在境外如何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經驗不足,需要提供必要的指導。而《指南》不僅有助于促進東道國可持續發展,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發展;而且有利于幫助企業提高跨國經營能力,加快融合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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