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三季度以來,中國光伏行業利好迭出,從“國八條”總綱的出臺、到中歐光伏貿易戰的罷兵言和、直至光伏電價補貼落地,一系列政策組合拳徹底解決了制約行業發展的若干核心問題,給相關企業送上了定心丸。伴隨金風送爽、漸近中秋,告別“盛夏的果實”后,光伏新政的熱度卻依然不減,后續紅包有望在即將到來的第四季度密集發放,包括度電補貼政策細則、電站增值稅即征即返50%優惠、電網并網細則等。而在光伏行業重新成為炙手可熱的香餑餑之后,此前還避之惟恐不及的地方政府又紛紛將其攬入懷中,各種地方版本的光伏新政有望成為未來一段時間的看點。與曾經“要錢出錢”、“要地給地”的保姆式扶持、大躍進式發展思路相比,如今的地方光伏政策都有哪些新意?成效又會如何呢?
地方政府“保姆式”扶持的緣起與沒落
從2001-2011年,可以說是中國光伏業的黃金十年。尤其是尚德電力的橫空出世和赴美上市,耀眼的造富神話更是徹底點燃了各地追捧光伏業的熱情。尚德發跡的背后,“無錫模式”也被人們津津樂道:就是一個開明的政府,找到具有資本和商業管理意識、且有名望的人或組織來代表“政府”,把各種資源,包括政策、資本、技術、市場整合在一起,支持企業,然后功成身退。
在本世紀初的中國,“無錫模式”無疑是當時盛行的“政府搭臺、企業唱戲”發展思路的完美演繹,政府負責將企業“領進門-扶上馬-送一程”,當企業羽翼豐滿再放手。畢竟當時中國光伏業還一片荒蕪,從企業到市場都需要培育,政府的引導不可或缺。
但伴隨光伏業的全盛和嬗變,“無錫模式”在各地模仿和移植的過程中逐漸變味,地方政府的行政之手越伸越長,大包大攬甚至越俎代庖的現象開始屢見不鮮。在那些中國光伏最瘋狂的年代,地方政府不僅提供廉價貸款、土地和電力,還幫助企業招工、建設基礎設施,甚至還有地方贈送當地房產給光伏投資者……一句話,政府出錢出地出人,企業只管上項目。中國光伏的全盛時期,全國有300座城市提出將光伏產業作為未來的支柱產業,而其中不少城市還打造了大規模的光伏產業園,數十個光伏產業園更提出了上千億元的產值目標。
即便在“無錫模式”的發源地,當地政府和尚德之間的關系也并沒有真正做出切割。尚德電力上市、施正榮躋身中國首富以后,無錫繼續給予其稅收返還政策和土地使用優先、價格優惠的便利,并積極聯絡銀行和投資人,幫助其在產業鏈延伸發展。最終在無錫尚德傾覆之際,仍然是無錫政府全面接管了其核心資產,并一手安插代理人進入尚德董事會,繼續遙控破產重組進程。
伴隨近兩年光伏神話的褪色,地方政府的保姆式服務也漸漸力不從心。更重要的是,伴隨昔日的“城市名片”蛻變為債務包袱,對于地方政府而言光伏企業已經不是為其貼金而是讓他們丟臉,不少地方對于光伏業的態度紛紛180度大轉彎,任憑“失寵”的企業自生自滅。說到底,一些地方對光伏業保姆式扶持的背后,仍然是“唯GDP至上”的政績觀作祟;一旦光伏業失去了吸金效應和造福光環,棄若敝履也就不奇怪了。
光伏新政的核心:尊重市場選擇減少政府干預
去年下半年以來,中央政府層面開始為內憂外患的中國光伏業打強心針,伴隨政策利好陸續釋放,歷經一輪盛衰周期的光伏業終于踏上了觸底回升的復蘇征途。眼見光伏又成了香餑餑,地方政府開始重拾笑臉;但無論是政府還是那些劫后余生的光伏企業,雙方顯然都有些尷尬。對于一些地方來說,雖然笑臉相迎,心里的嘀咕卻是:不知道這回打雞血到什么程度比較合適?今后的光伏業究竟是下金蛋的雞還是扶不起的阿斗?而對于經歷過“失寵”之痛的企業來說,這段過往顯然耿耿于懷,不知道地方政府在扶持方面還能有多少真心?
其實,日韓等鄰國都曾舉政府之力扶持某個產業,卻很少出現這種“始亂終棄”的困局。它們的經驗是,更多出臺普適性鼓勵行業發展的政策,而非由地方政府支持本地企業,并且重視產業政策不妨礙經濟規律發揮作用。無論是資金支持還是人才培育,核心是為企業提供相對穩定的市場,而不是大包大攬、拔苗助長。
而這恰恰暗合了本屆政府“習李新政”尤其是“李克強經濟學”的思路。李克強總理多次強調,政府與市場應該“換手”,政府不越位、不缺位。無論政府職能如何轉變,政府也是市場當中重要的主體,而不是游離于市場之外;減少審批,尊重市場,尊重市場主體的選擇,政府減少微觀干預,簡政放權。
其實,從溫家寶時代起,光伏新政就已經按照這一全新的發展路徑邁進了。2012年12月,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溫家寶研究確定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就提出了減少政府干預、禁止地方保護的內容。而從今年7月出臺的終極版“國八條”來看,主要的新政舉措也都是圍繞市場在發力,政府的邊界就在于營造和維護一個適合行業發展的環境。顯然,地方版本的光伏新政,也只有以“國八條”的基本精神為藍本,才不至于念錯經、走錯路。
光伏重鎮先行一步新政“兩江版”面世
就目前來看,作為中國的兩大光伏重鎮,江蘇、江西已最先制訂出臺了地方版的光伏新政舉措。作為昔日尚德、賽維“光伏雙雄”的誕生地,將如何助力當地光伏業重整旗鼓,無疑令業界為之側目。
具體來看,江蘇參照新一輪光伏發電扶持政策確定的補貼標準,將今年全省光伏發電總量規模在原定省補200MW基礎上再擴大400MW,新增規模由省和地方按1:1的比例給予補貼。在國家統一上網電價基礎上,該省加大光伏發電電價附加補助力度,明確對全省新投產的非國家財政補貼光伏發電項目,每千瓦時上網電價分別確定為2012年1.3元、2013年1.25元、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分別比國標高出0.3元、0.25元、0.2元和0.15元,省級財政每年從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中安排1.6億元給予補助。
再看江西,該省日前共出臺16條措施推動光伏產業轉型升級,為2015年光伏主營業務收入突破千億元提供政策支持。具體舉措方面,江西將督促金融機構嚴格落實“有保有壓”的信貸政策,對光伏企業實行“扶優、扶強、限劣”,對優質企業不減貸、不壓貸、不抽貸,實施優惠利率。同時,控制新上單純擴大產能的多晶硅、光伏電池及元件專案,對國家禁止建設、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光伏制造專案不予立項和信貸支持;利用“市場倒逼”機制,鼓勵省內光伏企業兼并重組,加快關停淘汰落后產能;鼓勵光伏企業開展境外投資、開拓國際市場。此外,對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發自用電量免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等針對電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對建設光伏電站的企業,優先審批電力增容需求;鼓勵居民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凈上網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收購。
應該看到,眼下地方政府在制訂政策指標時,已經從當年光伏“大躍進”時期的狂熱中退燒。江西此前出臺的《光伏業“十二五”發展規劃》顯示,2015年該省光伏產業收入要達到2500億元;如今,江西版的光伏“十六條”中,已悄悄將2015年的行業營收目標調降至1000億元。同樣,2009年6月發布的《江蘇省光伏發電推進意見》,曾規劃到2011年,全省電池及組件產能要達到10000MW左右,光伏產業總產值達3500億元。即便是今天,江蘇光伏也沒有能達到這個指標;而在其最新的光伏扶持意見中,相關表述已經難覓蹤影。
從內容來看,江蘇版顯然更貼近“國八條”的本意,注重價格杠桿和財政手段的應用,基本沒有挾帶多少具有行政調控色彩的“私貨”。尤其是電價補貼部分,基本就是在國標的基礎上進一步追加補貼,對于當地光伏企業來說無疑是錦上添花。但無錫尚德的破產重整,乃至于尚德電力的未來走向,無疑仍是懸在江蘇光伏界頭上的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面對百億元的債務,無論國資是否出手兜底,無疑都將最終敲響“無錫模式”的喪鐘。
而江西版的光伏“十六條”中,雖然多處強調“利用市場倒逼”等,但其中仍多多少少留下了可供地方政府插手的“暗門”。就“有保有壓”的信貸政策來看,要保什么企業、又壓哪幾家?是完全由金融機構說了算呢,還是要看當地政府授意?至于對優質企業不減貸、不壓貸、不抽貸,實施優惠利率等表述,怎么看都覺得是為賽維等巨頭度身定做。正如江蘇面臨的無錫尚德善后困局,賽維已經形同一家“僵尸”企業,江西究竟是要繼續為其背書,還是選擇徹底切割,同樣將考驗光伏“十六條”的含金量。至于“對建設光伏電站的企業,優先審批電力增容需求”,是會對省外企業也一視同仁,還是僅僅對當地企業的優待?會成為一種變相的地方保護措施么?顯然留下了模糊操作的空間。
值得一提的還有,光伏“中央軍”的強勢進場,攪動一池春水的同時,更給地方政府擺出了一道現實的難題:與以往面對清一色的民營企業相比,如今雖然同樣是企業,但背景、體量、效益迥異,該如何平衡不同市場主體之間的利益和關系?過分抱央企的大腿,無疑會令當地企業不滿,何況“強龍不壓地頭蛇”;而如果偏向本地企業,又很容易被扣上“地方保護”的帽子,而怠慢央企對于地方政府也絕對是“不可承受之重”。正是剪不斷、理還亂,以往盤根錯節的政商關系尚未理順,光伏業內如何“切蛋糕”又成為頭痛的難題。光伏新政的劇本有了,但這臺大戲如何唱好,還得地方政府費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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