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國家稅務總局已將修訂后的環境稅實施方案上報國務院。對此,財政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22日向記者表示,“目前環境稅還沒有明確說法。而且方案也不應由國稅總局上報。稅制改革的方案都應由財政部上報。”
業內人士透露,今年稅制改革的最大亮點是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目前來看,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形勢下,增稅措施應比較謹慎,難以輕易推出。
從2008年開始,環境稅研究工作開始啟動,此后關于環境稅開征的報道和猜測就沒有間斷過。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今年年初舉行的全國財政大會上明確表示,2012年要研究制定環境保護稅費改革方案。
8月初,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鄭建新赴重慶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時坦言,除環境保護稅外,“十二五”時期沒有其他的開征新稅種計劃.他說,“十二五”期間將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選擇防治任務繁重、技術標準成熟的稅目開征環境保護稅,逐步擴大征收范圍。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告訴記者:“環境稅是稅費歸并問題,包括排污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等等。目前國際上對碳稅爭端很大,碳稅還未提上日程.加之目前國內經濟增長基礎不牢固,下行壓力較大,由于環境稅與企業活動密切相關,開征碳稅將對經濟帶來較大影響。”
環境稅改革的具體方案雖然尚不明確,但推進環境稅改革是我國“十二五”時期稅制改革的目標之一。
近年來,我國經濟增長造成的資源環境壓力日益加大,經濟結構調整任務日益繁重,節能減排、低碳經濟面臨的國際壓力日益沉重,這都突出了環境稅征收的迫切性。
目前現行的排污費管理制度一直效果不佳,很大原因在于名義上的按污染排放量收費變成了實際中的包月交費隨意排污。環保部門、稅務部門、各級政府都加入其中,多頭協調困難造成了污染評估、環境治理、收費管理等各種問題,使得排污費政策沒有發揮應有的治理污染的作用。
財政部副部長王軍日前表示,研究推進的環境稅,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正稅清費.專家稱這將是環境稅改革的總體思路。
白景明表示,從征稅對象上來看,環境稅本質是一種行為稅,即對資源的開發、利用引起的污染物的排放這一行為征稅。
“開征環境稅還存在兩大難點,一是如何與其他稅種的稅制改革相互協調,例如資源稅、增值稅;再有就是與現在環境方面的收費如何協調,如排污費、礦產開發保護費等。可以說,環境稅的開征涉及到財稅體制的方方面面。”白景明說。
業內專家表示,結構性減稅的內涵就是要向高收入者、高污染企業多征稅,給中低收入者、小微型企業減稅,在這一背景下,推進資源稅、房產稅、環境稅等改革已列入稅改計劃。
專家認為,開征環境稅在“十二五”期間有望啟動。對于高能耗、高污染企業而言,環保稅無疑是把高懸的利劍。但對我國的環保產業來說,環境保護稅一旦開征,將大大刺激石油、化工以及火電等高能耗、高污染的傳統企業在環保方面的需求,是極大的利好。
業內人士擔憂,環境稅的實施會迫使企業負擔外部性成本,從而導致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增加,降低我國企業的低成本優勢。
對此,鄭建新表示,環境保護稅是由排污費轉換而來,且在體現污染者負擔的同時將考慮企業的承受能力,開征環境保護稅不會顯著增加企業和居民的稅費負擔。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表示,開征環境稅后,整體稅收會多出一塊,這將為企業所得稅的調整提供空間.他認為,隨著環境保護稅的開征,企業所得稅也會隨之作出相應調整,促使市場主體在相對寬松的稅收政策下獲得更好的發展,對中國經濟結構的調整也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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