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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十二五(2011-2015)期間節能減排壓力與機遇并存。國務院日前下發通知稱,金融機構一律不得向違規在建或已建成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發放貸款,并將嚴格控制相關產品出口。
國務院印發的“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目標是到2015年全國萬元GDP能耗下降至0.869噸標準煤,較2010年下降16%。初步測算期內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投資規模約為2.366萬億元人民幣,規劃要求繼續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其中包括合理控制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和火電、鋼鐵、水泥、造紙、印染等重點行業發展規模,提高新建項目節能環保等準入門檻等。
“對違規在建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有關部門要責令停止建設,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發放貸款,”規劃明確稱。
而對于違規建成的項目,則要責令停止生產,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并要停止供電供水。同時,還要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資源性產品出口。
規劃還稱,未來要積極發展水電、有序發展核電;對電力、鋼鐵、造紙和印染行業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對新建、擴建項目實施排污量等量或減量置換。
為淘汰落后產能,規劃要求重點淘汰小火電2,000萬千瓦、煉鐵產能4,800萬噸、煉鋼產能4,800萬噸、水泥產能3。7億噸、焦炭產能4,200萬噸、造紙產能1,500萬噸等。
財政部5月底時宣布,今年中央財政將投入1,700億元人民幣推進節能減排,以發展綠色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