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官員10日表示,碳稅并不是非征不可,有可能與碳交易二者擇一。圍繞碳稅開征時機和條件,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孫翠華10日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正在與財政部開展研究,如果碳排放權初始分配采取拍賣制,本身起到稅收作用,那么就沒有必要單獨開征碳稅;如果是進行免費分配,碳稅就有必要探討。
孫翠華向記者透露,現在各試點城市的初始分配更多傾向于免費分配,即給當地排放主體一定配額的免費排放權,超過配額部分再到碳交易市場上買,省下來的配額也可以到市場上賣。孫翠華說,“未來不排除改為拍賣制”。
國家發改委日前宣布,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湖北省、廣東省及深圳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
北京大學國際組織研究中心主任、商務部貿易與環境專家咨詢組成員張海濱表示,從明年起到2020年底,歐洲排放貿易系統(EU-ETS)的拍賣比例將提高到50%,其中電力行業幾乎全拍賣;美國加州、澳大利亞排放配額的分配則采取以免費發放和拍賣結合的方式;韓國近日將免費配額由90%上調至95%,剩下的比例將通過拍賣的方式進行分配。
對于碳交易,上月底財政部召開的全國財政節能減排工作會議強調,積極推進排污權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孫翠華在當天的中國綠色低碳產業創新發展論壇期間表示,國家鼓勵各試點地區在明確中央總體思路的基礎上大膽嘗試,先試先行,國家發改委將選擇有示范性的先進做法,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曾參與上述試點專家咨詢的北京中創碳投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相關專家告訴記者,初步計劃是2013年啟動相關試點交易。根據國外經驗,電力、鋼鐵、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極有可能成為第一批納入試點的行業,專家稱,“今年是方案設計的攻堅時期”。
對于碳稅,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近日撰文稱,“十二五”期間,很有必要研究開征新的環保稅,探索該體系內的碳稅等。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蘇明則表示,為了推進節能減排和環境改善,對排污大的行業、企業、產品要逐步增稅,比如國家正在研究碳稅,控制二氧化碳排放。
記者10日獲悉,財政部財科所已將《中國開征環境稅的有關問題研究》列入2012年計劃課題安排。另據悉,環保稅體系設計新方案已由財政部財科所上報財政部,在該方案中,碳稅不再被視為環保稅之下的“二氧化碳”稅目,而是獨立稅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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