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我省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方案和“十二五”規劃綱要各項要求,山西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指出。
把發展循環經濟納入法制化軌道。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循環經濟促進法》和《山西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抓住用好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重大政策機遇,以硬要求、硬手段、硬框子的辦法大力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將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考核本級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及主要負責人。加強發展循環經濟的制度建設,對煤炭、焦化、冶金等行業實行產能總量控制,促進節約資源和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源就地轉化率和傳統產業循環率,將總量控制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加快推進循環經濟標準化建設,推動省節能減排、資源化和相關產品標準體系建設,鼓勵企業制定相應領域的企業標準,開展循環經濟發展水平及實施效果評價。建立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并制定使用管理辦法,推進國家循環經濟統計試點的各項工作,建立資源消耗、綜合利用和廢物產生的統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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